2013年,一女子花250万重金求子,甘肃壮汉赶去赴约,酿成悲剧

【2013年,一女子花250万重金求子,甘肃壮汉赶去赴约,酿成悲剧】

2013年,一女子花250万重金求子,甘肃壮汉赶去赴约,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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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女子花250万重金求子,甘肃壮汉赶去赴约,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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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金求子”的广告中 , 一般存在有这几种特征:女子年轻貌美、丈夫无生育能力、为继承家业或圆做母亲的梦因此对外求子、酬劳很高……事实上 , 所谓的“重金求子”都是骗子精心布置过的骗局 , 受骗者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 做了好事 , 还能得到一大笔报酬 , 结果却是人财皆失 。
2013年 , 甘肃壮汉王某某因“重金求子”骗局被骗光所有钱财后 , 才幡然悔悟自己是着了骗子的道 , 最终报警 。

同年5月份 , 王某某在某网聊软件中突然收到了一条“重金求子”的消息 , 对方表示丈夫的年龄大了 , 身体不好 , 无法生育 , 而为了圆做母亲的梦希望能找一个壮汉 , 还表示事后酬金250万元 。
看到酬金这么高 , 尽管王某某心有警惕 , 但又心存侥幸 , 万一是真的呢?被自己的贪念驱使 , 王某某添加了对方为好友 , 而对方见王某某通过好友申请后便迅速向王某某发送了几张美女照片 , 声称是自己的自拍照 。
对方向王某某表示她重金求子的事情 , 其丈夫是知情的 , 甚至同意了 , 因为两人尝试过许多方法 , 结果都没有用 , 而自己确实很想有一个孩子……对方说得天花乱坠 , 目的就是让王某某上钩 , 而王某某在此之前并没有注意过此类骗局 , 也没有听别人说起过 , 但王某某看对方说可以签订合同 , 便觉得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
实际上 , 像这样的事情 , 即使是真实的 , 并且事先签订了合同 , 该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另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然而王某某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 , 只知道签订了合同 , 自己有保障 , 于是打消了心中的顾虑 , 在对方的要求下支付了300元诚意金 , 之后对方又提出体检5000元、机票7500元、保险13000元等各项与钱财有关的要求 , 由于对方一再保证事成之后都会返还 , 以及王某某前前后后投了这么多钱 , 因此不愿意相信他被骗了 , 从而觉得只要事成 , 自己就能拿到250万元的报酬 , 这点钱算不得 。

结果王某某转给对方各项费用越来越多 , 不仅掏空了自己的积蓄 , 还为此背负了债务 。 但王某某却连对方的面都没有见到 , 反而被拉黑了 , 再也无法联系上对方 , 王某某这才清醒过来 , 自己被骗了 。
经过调查 , 所谓的白富美、富豪老公其实是江西的一对普通的夫妻 , 他们好逸恶劳 , 企图通过诈骗的方式获得钱财 , 其中丈夫邓某负责在网上寻找像王某某这样的目标 , 妻子宁某则负责与王某某交流 , 令王某某上当受骗 , 转账金额达到了27万元 。
而邓某、宁某的行为都已构成诈骗罪 , 需要负刑事责任 。 值得一提的是 , 案发后主动退赃 , 是属于法定从宽处罚的情形之一 , 这也是为了让受害者能够挽回自己的部分损失 , 但如果邓某、宁某把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 , 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钱财填补王某某的损失 , 意味着王某某难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
由此可见 , 最好是别心存侥幸 , 不要以为自己已经给对方转了钱 , 就希望对方没有欺骗自己 , 依然信任对方 , 给对方转账 , 直至对方把自己拉黑 , 结果却是让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 。 当对方要求转账时就应当心存警惕 , 当断则断 , 或者是在发现自己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 , 向警方提供骗子的银行卡账户信息等 , 协助警方快速拦截止付 , 把自己的损失降最低 。

另外在这样的骗局中 , 骗子通常也是利用了受害人贪财好色的性格特点 , 如果不是“250万报酬”太诱人 , 挑拨着受害人心底的贪恋 , 这样的骗局也不可能成功 , 但既然触犯了法律 , 犯罪者最终还是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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