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津门发生一桩“水坑艳尸案”,死者身份居然是当红艺人


1947年,津门发生一桩“水坑艳尸案”,死者身份居然是当红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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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津门发生一桩“水坑艳尸案”,死者身份居然是当红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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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津门发生一桩“水坑艳尸案”,死者身份居然是当红艺人


1947年6月10日 , 天津《益世报》刊登出鼓姬董艳霞惨死水坑的消息 , 一时轰动津门 , 成为街头巷尾议论之时事 。

据报纸上称 , 董艳霞乃当红“时调”鼓姬 。 彼时二十四岁 , 在河东地道外“明记书馆”卖艺 。
其丈夫名叫王继堂 , 彼时三十八岁 , 山西大同人氏 , 住在南市鸟市新庆里六号 。 二人婚后育有一子 , 取名立柱 , 时年六岁 。
董艳霞每日中午前 , 必赴明记书馆卖唱 , 晚间八点方能收场 。 每天如此 , 风雨不变 。 怎料 , 就在6月8日 , 董艳霞竟至子夜仍未归家 。
【1947年,津门发生一桩“水坑艳尸案”,死者身份居然是当红艺人】其夫王继堂预感事情不妙 , 遂跑去明记书馆要人 。 得到看场人答复 , 董艳霞早在收场后离开了书馆 , 如果还没回家 , 或许出了什么意外 , 应该报官处理为好 。
王继堂赶紧跑到河东地道外的警务处 , 报告了妻子董艳霞失踪的消息 。 但尚不足立案时效 , 因此警务处的值班员让王继堂先自己找一找 , 倘24小时之后 , 仍无董艳霞的消息 , 可再来报案 。

王继堂只得通知亲友 , 帮着一块儿找 。 结果 , 足足找了一宿 , 时至天亮 , 仍无线索 。 有亲戚认为 , 董艳霞模样俏皮 , 身段儿也好 , 极有可能被觊觎其美色者早早地顶上了 , 乘其夜归之时 , 打闷棍、套白狼 , 掳至自家 , 囚禁起来 , 供己之用 。
若真是这样 , 应当舍得花一笔钱 , 请那些专在街面上混事由的“包打听”帮忙 , 他们的消息极为灵通 , 一般情况下 , 不会有差错 。
听人劝 , 吃饱饭 。 王继堂无计可施 , 只得拿了一些钱 , 托人找寻妻子的下落 。 结果 , 溜溜打听了一整天 , 仍无董艳霞一点消息 。
24小时过后 , 王继堂再次前往河东地道外警务处报案 。 这一回 , 警务处予以受理 。 遂派出警员数人 , 调查这桩人口走失案 。
可惜 , 至6月9日晚12时 , 仍无任何有关董艳霞的消息 。 警务处认为 , 董艳霞应该是被绑了票 , 极有可能已经被卖到了外地 。

若按以往 , 天津卫黑道上的规矩是 , 不管是人是物 , 三天之内 , 不准“出货” , 不准“撕票”以便熟人来寻 。 不守规矩者 , 人人皆可杀 。 但自从客居津门的过气督军王占元固执地破坏了这条传承百年的规矩之后 , 也就再也没人遵循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了 。 如果董艳霞真是遇到了“渣子客”(人贩子) , 那么当夜就已经被弄出了天津地界 , 或许这一刻已成他人之妇了 。
就在王继堂急得快要发疯之际 , 6月10日早上6时左右 , 家住新市场八号的居民萧岳民 , 与邻居邓孙氏 , 早起结伴买菜的途中 , 无意中发现李家坑的水坑内 , 浮着一具“河漂子” 。
二人赶紧报警 。 待水上警察将浮尸打捞出水之后 , 发现正是失踪鼓姬董艳霞 。 遂“兵分两路” , 一路去通知其夫王继堂 , 一路去通知法医验尸 。
《益世报》记者闻讯后 , 立即赶到现场 , 见死者身穿条纹大褂 , 脚穿粉红袜 , 青皮鞋 , 花条裤衩 , 烫发 , 不失为一具艳尸 。 再看 , 此艳尸双耳有耳环 , 左手有一枚金镶玉的戒指 , 双腕各有玉镯 。 私人物品尚在 , 证明非抢劫杀人后弃尸 。
经西学法医张玉春查验 , 死者前胸、左肩、后背 , 双腿内侧 , 均有淤青 , 系殴打、掐捏所致 。

其夫王继堂声称 , 妻子身上的淤青系他所致 。 他说 , 董艳霞脾气不太好 , 经常与他吵架 , 偶尔还会动手 。 在妻子失踪的那天 , 两人又吵了一架 , 并动了手 。 他还说 , 董艳霞素有“羊角风”的毛病 , 极有可能是在归家途中突然犯病 , 跌入水坑 , 不幸殒命 。
员警遂对死者之子王立柱进行了询问 。 王立柱年仅六岁 , 吐字尚不十分清晰 , 但他却说父母并不经常吵架 , 更不会动手 。 至于母亲是否患有“羊角风” , 他说倒是见过母亲神神叨叨地胡言乱语过 , 至于是不是“羊角风” , 他并不确定 。
既然没有他杀迹象 , 且六岁儿童的话又不能采用 。 因此 , 发给王继堂“领尸证” , 允许其将董艳霞遗体领回 , 由其自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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