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洱源县一段因男同性恋老师迷恋少男,引发的校园命案


云南洱源县一段因男同性恋老师迷恋少男,引发的校园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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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洱源县一段因男同性恋老师迷恋少男,引发的校园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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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洱源县一段因男同性恋老师迷恋少男,引发的校园命案


“我爱你 , 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 ”
这样的爱情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都是纯净又美好的 。
但如果这种情感放在一个12岁的男孩和一个30多岁的成年男子身上 , 在现在都是要遭人唾弃 , 甚至被告到法庭的 , 更别说在闭塞落后的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了 。 而云南洱海就有一段这样“要人命”的同性“师生恋” 。

1990年10月13日 , 15岁刚上初中不久的尹某被小学班主任杨植叫到杨的宿舍 , 直到晚上还没有回家 , 父母担心 , 便去杨植的宿舍寻找 , 结果发现儿子衣衫不整 , 脸部青紫 , 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 , 已经死在了床上 。
很快杨植就被抓捕 , 在面对警方审讯为什么要杀尹某时 , 他竟然笑了 , 说:“我喜欢他啊 , 我费尽心思地教他 , 让他考上了二中 , 他却要抛弃我 , 他死了 , 就再不会离开我了 。 ”
从这话可以看出 , 不管他们是否真的“喜欢”过 , 杨植为人师者的职业道德是不合格的 。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 本就承载着神圣的使命 , 如果学生对老师存在复杂的情感 , 老师应该做的是正确地去引导学生 , 帮助学生走出思想的误区 。
杨植已经教书多年这样的道理 , 他不至于不懂 , 而他所谓的“喜欢”是不是真的呢?也许未必 。

杨植 , 1949年出生 , 云南洱源县人 , 初中毕业后服兵役 , 1969年部队复员后 , 他在洱源县一个乡镇小学担任小学语文老师兼班主任 。 杨植并不是所谓的“同性恋” , 他娶妻生子 , 有一儿一女 。 1972年相依为命的父亲死后 , 他性情大变 , 不愿与妻子交流 , 连孩子也不管 , 一个人搬进了学校宿舍 , 整日与书为伴 。
【云南洱源县一段因男同性恋老师迷恋少男,引发的校园命案】他喜欢看一些野史趣闻 , 像春秋时期卫灵公与弥子瑕分桃而食 , 战国魏王为龙阳君举国禁论美人 , 汉代汉哀帝为不惊董贤睡眠断袖这样的故事 , 也开始幻想自己是帝王 , 觉得自己应该去宠爱身边这些单纯美好的男子 。
可他身边哪有什么美男子可以让他宠呢?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了班级里的学生身上 , 他带的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 , 那时候很多孩子上学晚 , 上四五年级时已经十二三岁了 , 的确是青春洋溢的年纪 。
于是他哄骗这些对他尊敬有加的孩子 , 经常以补课、关心的名义把他们留下来 , 对他们进行一些身体上的触摸 , 刚开始那些孩子虽然心里感到不舒服 , 但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 而且杨植经常说是喜欢他们才摸的 , 他们也不好意思说出去 。

直到后来 , 杨植的行为越来越大胆 , 开始让他们脱衣服“伺候”他 , 并且不顾他们的反抗强行发生关系 , 这才让他们看到了这个老师“恶魔”的一面 。 但他们仍旧不敢告诉家长 , 因为杨植威胁他们要是敢告诉别人 , 就让他没书读 。 杨植当时不仅是班主任 , 还是学校的党支部书记 , 学生们还是怕真的没书读 , 在那个时代 , 只有知识才能真正地让他们走出那个地方 。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反抗 , 家长举报他猥亵学生 , 学校虽然对他批评教育了 , 但是没法开除他 , 那时候猥亵儿童尤其是男童还没有被引起足够的注意 , 这方面的刑法也还不尽完善 。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的 ,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 , 重处20% 。 ”
杨植后来看上了性格温和老实 , 长相清秀的尹某 , 当时尹某才四年级 , 刚12岁 。 杨植一开始对他非常好 , 让他担任副班长 , 还经常指导他作业 。 据他说是准备“专宠”他一人了 。 尹某十分信任这个亲切的老师 , 只是没想到这个老师要的不是他的信任和尊敬 , 而是“听话” 。

从五年级开始杨植就要求尹某跟他同吃同住 , 一刻不离的看着他 。 尹某父母只以为自己儿子遇到了好老师 , 尽管有时候儿子说不愿意去老师那里补课 , 他们也没当回事 , 还觉得儿子辜负人家老师的一片好心 。 杨植经常要求跟尹某发生关系 , 让尹某不堪忍受 , 但又逃脱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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