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库车一男子抢劫杀人被复核死刑,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新疆阿克苏:库车一男子抢劫杀人被复核死刑,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抢劫 , 是暴力性刑事案件的一种 , 情节严重者 , 都将面临死刑的严惩!
本案发生在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
【新疆阿克苏:库车一男子抢劫杀人被复核死刑,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罪犯阿马(化名) , 男 , 1986年出生 , 库车人 , 无业 。
2014年11月15日1时30分许 , 阿马事先踩点后携带斧头等作案工具 , 进入被害人吐某(殁年50岁)位于原库车县(今库车市)乌恰镇的住处 , 用斧头连续砍击吐某头面及颈部 , 致其头部闭合性损伤死亡 , 阿马当场劫得现金35980元 。
2014年12月5日 , 阿马因此案被逮捕 , 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分院指控其犯抢劫罪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2015年12月10日 , 阿克苏地区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阿马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宣判后 , 该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 抗诉 , 新疆自治区高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刑事裁定 , 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为由 , 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2017年8月27日 , 经阿克苏地区中院重新审理并宣判 , 阿马仍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宣判后 , 该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 抗诉 , 新疆自治区高院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同意原审的刑事裁定 , 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配图
2019年11月20日 , 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新疆自治区高院同意原审以抢劫罪判处阿马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裁定!
最高院复核认为 , 被告人阿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暴力手段 , 劫取他人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 。 阿马有预谋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 , 抢劫数额较大 , 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惩处 , 原审判决 , 复核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 , 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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