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踢断7根肋骨!”浙江湖州,物业公司上班的鲍女士,参加完公司聚餐


“一脚踢断7根肋骨!”浙江湖州,物业公司上班的鲍女士,参加完公司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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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踢断7根肋骨!”浙江湖州,物业公司上班的鲍女士,参加完公司聚餐


“一脚踢断7根肋骨!”浙江湖州 , 物业公司上班的鲍女士 , 参加完公司聚餐 , 吃完饭后想回家 , 不想去KTV唱歌 , 竟然被保安队长踢断7根肋骨 , 脾脏破裂 。

据悉 , 鲍女士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 , 前不久公司组织团建 , 大家吃饱喝足后 , 有人提议去KTV唱歌 , 鲍女士考虑到家远便打电话给自己的儿子 , 让他来接自己 。



老板娘闻言 , 便让保安队长拦着鲍女士 。 保安队长随后就去拉鲍女士 , 双方拉扯之间 , 鲍女士儿子赶来 , 而因为鲍女士儿子拉了一下保安队长的手 , 保安队长竟然暴怒 , 一把掐住鲍女士儿子的脖子 , 就开始对鲍女士儿子拳打脚踢 , 而鲍女士前去阻拦 , 保安队长随后拿起桌子上的抽纸盒砸在鲍女士头上 , 砸的鲍女士头破血流 。 随后保安队长又拿起椅子砸鲍女士儿子 , 被几名同事拦下 。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 哪知道 , 保安队长又冲破几名同事的拦住 , 一脚踹向倒地的鲍女士 , 最终导致鲍女士7根肋骨骨折 , 脾脏破裂 , 构成重伤二级 。 事后 , 这名歹毒的保安队长被公安机关刑拘!而目前 , 鲍女士医疗费花费数万元 , 而因为家庭条件不好 , 只得四处筹钱 。 其所在公司对此发声 , 表示已经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了5000多元医疗费 , 不可能再付了 , 法院判多少给多少 。


耍酒疯 , 当众打女同事和孩子 , 还下手如此狠毒 , 一脚踢断女同事7根肋骨 , 这名保安队长可真是“威猛”!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后果!

要知道 , 故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就已然故意伤害罪 , 应当判处3年有期徒刑 , 而致人重伤的 , 应当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 现如今鲍女士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 保安队长怕没个几年是出不来了 。

而除了要吃牢饭 , 保安队长殴打同事鲍女士母子的行为 , 从民事角度而言 , 还构成侵权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保安队长应当承担鲍女士母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交通费 , 伤残赔偿金等等 。 民事赔偿方面 , 怕没有个几十万元别想了事 。

有人问 , 一个保安队长 , 一个月怕也挣不了多少钱 , 要是保安队长没有能力赔偿 , 鲍女士母子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答案是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了因工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

而像本案公司组织的聚餐活动与工作存在关联性 ,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聚餐活动其实就是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 可以视为“因公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的延伸 。

换句话说 , 鲍女士在聚会中被保安队长殴打 , 可以依法要求所在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赔偿 。 还应当注意的是 , 工伤赔偿和向保安队长索赔并不冲突 , 鲍女士在申请工伤赔偿后 , 仍可以向保安队长追偿 。 最后 , 聚会的目的本是增加同事之间的感情 , 结果闹成这样 , 着实令人唏嘘 。
【“一脚踢断7根肋骨!”浙江湖州,物业公司上班的鲍女士,参加完公司聚餐】在此除了希望严惩保安队长 , 也呼吁广大老板朋友们 , 聚餐聚会时应该提倡不喝酒、少喝酒 , 不然出了事情 , 谁都跑不掉!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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