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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不娶活人妻 , 种地莫种河滩地” , 这句农村俗语中 , 比较难以理解的 , 也是比较有争议的是“活人妻” 。 如果能够准确地理解了这个概念 , 这句俗语也就不难理解了 。
【“娶妻不娶活人妻,种地莫种河滩地”,“活人妻”是什么意思?】
我国农村还有很多类似的俗语:
饿死不吃抱窝鸡 , 娶妻不娶活人妻 。 买田莫买河边地 , 娶妻莫娶活人妻 。 有钱不买河边地 , 有钱不娶活汉妻 。 宁愿穷死 , 别娶活汉妻 。
何谓“活人妻”?
“活人妻”这种称谓 , 不同地方 , 因风俗不同 , 说法也太不一样 。 现在有一些民俗研究资料认为 , “活人妻” , 又称“活汉妻”、”生妻“ , 指的是“在一些女孩子嫁到了夫家之后 , 因为发生了一些问题 , 而导致被夫家休妻送回娘家” 。
现在很多的资料和文章都采用了这种说法 , 值得商榷 。
其实我国有很多地方就不是这种说法 , 民间主流说法是 , 丈夫长期外出死生不明的妻子 , 即平常所说的“守活寡”的女人 , 还有一种说法是指的是有夫之妇 。
已被夫家休妻的女人 , 就不是夫家之妻 , 既无其名(名份) , 更无其实 。
就如同现在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夫妻一样 , 离了婚就不是夫妻了 , 只能称前夫和前妻 。 再说 , 古代男人休妻后 , 难道还承认被休的女人是其妻子 , 那么休妻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从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
当然 , 古代是男权社会 , 不仅只有休妻之说 , 也有离婚一说 , 即”和离“ , 也就是男方和女方协商后 , 解除婚姻关系 , 类似于现在的协议离婚 。
因此 , 古代所休之女、“和离”之女 , 已不再是别人的妻子了 , 就没有了人身的从属关系 , 为自由之身 , 女人可自由选择夫家再嫁 。
只是这样的女人在古代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 宋朝以前的历史时期要好些 , 到了宋朝以后 , 特别是明清时期 , 男人是不想娶的 , 女人再嫁要难些 。
再说 , 古代休妻也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 不是说休就能休的 , 必须要女人触犯“七出”之条:
即不顺父母 , 为其逆德也;无子 , 为其绝世也;淫 , 为其乱族也;妒 , 为其乱家也;有恶疾 , 为不可与共粢盛(即不可参与祭祀祖先)也;口多言 , 为其离亲也;窃盗 , 为其反义也 。
未犯“七出”之条 , 娘家人也不会干 , 毕竟女儿被休 , 会使整个家族蒙羞 , 极大损害家族的名誉 。 除了“七出” , 古法亦有“三不去”的例外: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 , 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 , 休妻时已去世 , 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 , 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与更三年丧 。 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前贫贱后富贵 。 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 , 后来富贵了 。
因此 , 古代凡被夫家休了的女人 , 不叫活人妻 , 而称弃妇 。 弃妇从当时的封建社会背景来说 , 其最终的命运是很悲惨的 , 夫家不要 , 娘家嫌弃 , 但依然可以正常嫁人 , 只是没有初嫁时那么风光 。
比如 , 《水浒传》中的林冲曾给妻子一纸休书 , 上面就写道:“情愿立此休书 , 任从改嫁 , 永无争执” , 由此看来 , 古代的休书是一种凭证 , 说明被休的女人不再是任何人的妻子 , 这种女人凭休书可再嫁 , 再嫁后就是合法婚姻 。
再如 , 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是一首爱情叙事诗 , 诗中的主角刘兰芝就是被前夫休了 , 回娘家住 。 汉代把被前夫休掉后 , 回娘家称之为“大归” 。 刘兰芝回家后 , 哥嫂就给她另择夫婿 , 准备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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