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其中的一点点 , 要知道此时警方掌握的 , 关于整个刘涌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 , 其相关案卷加起来已接近两米来高了 。 不止如此 , 还有不少相关的案子 , 警方也还在调查之中 。
在刘涌被捕之后 , 他曾几次三番表现出了自杀的意图 , 所以警方对其采取了严密看管的措施 。 第一阶段刘涌被关押在新城子附近的一家农场 , 和外界无法联系 。 第二阶段 , 刘涌被转移到了一个重兵看守的地方 。
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 , 虽然被警方抓捕归案 , 但是刘涌却似乎一点都不害怕 , 他甚至还曾公开喊出一句狂言:
“在沈阳 , 没人敢动我刘涌!”
那么 , 在沈阳真的没人敢动他刘涌吗?最后他又会等来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俗话说:“天狂必有雨 , 人狂必有祸” 。 如此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刘涌 , 虽然从一审死刑变成了二审死缓 , 但是最终他还是等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 。
2003年10月18日 , 被关押在锦州监狱的刘涌 , 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通知书 。 他顿时脸色骤变、脚下一个踉跄 , 差点摔倒在地 。 从监狱被转移到看守所的时候 , 刘涌曾长叹一声 , 对押解他的民警说道:
“前功尽弃 , 一切都完了!”
看守所关押期间 , 刘涌的心理压力似乎一直很大 。 特别是在12月18日那天 , 他从法庭上回到监室后就呆呆地坐在地上 , 眼神空洞地看着面前的墙壁 , 不愿意说话 , 也不愿意吃饭、睡觉 。
最后在管教人员耐心地开导下 , 刘涌告诉管教人员:
自己在法庭上看到了妻子 , 发现她瘦了憔悴了 , 心里很难过 。
停顿了一会儿 , 刘涌又表示:
自己挣下的家业 , 足够妻子和孩子用上几辈子了 , 也算是心安了!
12月22日10时许 , 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对关于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 经再审后作出如下判决:判处刘涌死刑 , 并且立即执行 。
刘涌被押下法庭以后 , 他和亲人进行了短暂的告别 。 在法院的另一个房间 , 刘涌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名字 。 负责为刘涌执行死刑的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 询问刘涌要不要换身衣服 , 遭到了刘涌的拒绝:
“不用了 , 就这样吧!”
随后 , 刘涌被押到了锦州市殡仪馆里 。 11时35分 , 法警将刘涌从押解车里带了出来 , 抬进了一辆白色的死刑执行车 。 10分钟以后 , 他的尸体被殡仪馆工作人员抬出 , 放进了一辆面包车 , 拖到了火化间火化 。
12时50分 , 刘涌的骨灰被送到了他的亲友手中 , 刘涌的妻子戴着墨镜 , 坐在汽车里面 , 手捧着刘涌的骨灰 , 和其他亲属们一起 , 匆匆忙忙地带着刘涌的骨灰前往了沈阳 。
刘涌妻子手捧骨灰盒 。
至此 , 随着刘涌这位黑社会头目的伏法 , 这起曾震惊国内外 , 引起上千家媒体争相报道 , 无数人关注的刘涌案 , 最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
此时 , 我们再回顾刘涌的一生 , 虽然只有短短43年 , 但是他却造下了无数罪孽 , 靠着“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违法手段 , 敛取着大量不属于自己的社会财富 , 犯下了一起又一起大案 。 可谓是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
再回想一下刘涌曾说过的那句话:“在沈阳 , 没人敢动我刘涌!”如今看来 , 这似乎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 , 其实不管是任何人 , 只要他做了违法犯罪的行为 , 那么在代表正义的公检法部门面前 , 最终等待他的都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
最重要的是 , 从刘涌的身上 , 我们能够得到一个更大的警示:那就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 , 平时一定要多做好事、善事 , 为自己和家人积德 。 更要时时刻刻用法律和道德的准绳来约束自己 , 千万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 更不能产生任何伤害他人的心思!因为中国人有句话说的好:“善恶终有报 , 害人终害己!”
【落网后说“在沈阳,没人敢动我”的刘涌,2003年被抬进死刑执行车】参考资料:《沈阳“黑道霸主”刘涌公开宣称“没人敢动我” 》200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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