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杞县一男子被依法执行死刑!其犯罪情节可谓尤为恶劣!


河南开封:杞县一男子被依法执行死刑!其犯罪情节可谓尤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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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时 , 市民仍应乘坐正常运营的车辆 。 不要为了便宜而乘坐那些非法运营的车辆 , 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威胁 。
该病例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 。
事件回顾
【河南开封:杞县一男子被依法执行死刑!其犯罪情节可谓尤为恶劣!】罪犯云某 , 男 , 出生于祁县 , 初中学历 , 无业 。
犯罪分子云在省会郑州使用私家车非法载客 。 受害人翟(女 , 27岁)在郑州东站租了一辆云开的余B商务车前往开封 。 当天12时许 , 云将车停在开封市兴华营区220国道与八街交汇处以南100多米处 , 强奸了车内的翟 。 云担心翟会举报 , 遂掐扼翟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 后来 , 云把翟的尸体运到祁县湖冈乡云寨村南端 , 放进了一机井内 , 并购买3袋水泥投入井中 。

后来云因此案被捕 。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 , 并以强奸罪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云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死刑的判决已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经审查 , 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云死刑 , 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因强奸被判处六年监禁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 , 被告云侵犯被杀妇女的意志 , 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 , 构成强奸罪;如果恐惧犯罪被揭露 , 谋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 , 应当依法惩处 。 云在非法载客过程中强奸了一名女乘客 , 将其杀害 , 丢弃尸体后失踪 。 犯罪情节恶劣 , 后果严重 , 社会危害巨大 。 她应该依法受到惩罚 。 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可靠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是合法的 。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执行死刑 , 指认云 , 并将其带到执行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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