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31岁邻居送她回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回顾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31岁邻居送她回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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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31岁邻居送她回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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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31岁邻居送她回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蓝颜知己”相对于红颜知己 , 是一种暧昧的关系 。 尽管有的女性将蓝颜知己当作一种特殊的朋友 , 不过一旦他们越过了交往的界限 , 恐怕就不能再称为朋友了 。 因为异性相处需要掌握适量的分寸 , 尤其是已经结婚的人更是如此 。
不过在面对感情时 , 恐怕很少有人能做到绝对理智 。 正如以下这起案例中 , 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 , 31岁邻居送她回家 , 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 女子将男邻居当作“男闺蜜” , 可谁承想男邻居却暗藏歹意 。

马女士是一位有夫之妇 , 婚后与丈夫过着安稳而和谐的生活 。 出于工作需要 , 她在附近的驾校报考驾驶证 , 负责与她一对一教授的教练是31岁的韦某 。 某次 , 马女士练完车回家时 , 韦某询问她的住处 , 两人由此才知道 , 他们居然就住在一栋小区里 。
此后 , 韦某每天都会接送马女士练车 , 两人的关系也逐渐拉近 。 由于马女士的性格大大咧咧的 , 日常生活中 , 她常常和周围的男性关系很“铁” , 韦某同样也成为了她的“好哥们” 。 不过她的这一举动也遭到了丈夫的反对 , 丈夫时常提醒她与韦某保持距离 , 因为他认为韦某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良善 。
马女士却说道:“韦某以前提过 , 他根本对女人不感兴趣 , 你就放心吧 。 ”其实这句话是韦某和她插科打诨时说的 , 并不能当真 , 不过马女士却仅因为这句玩笑话 , 就将韦某划为她好友圈中的男闺蜜 , 实在是有点草率 。
很快地 , 一件大事就让马女士悔不当初 。 就在马女士成功考取驾照当天 , 韦某为了给她庆祝 , 特地包下一家酒吧 , 在场的除了马女士外 , 还有韦某不少朋友 。 他们从傍晚五点多一直玩到晚上十来点 , 马女士被韦某灌了不少酒 , 早已意识模糊倒在沙发上 。

当他们散伙后 , 韦某作为她的邻居 , 自然而然地承担起护送马女士回家的责任 。 到家门口后 , 韦某从她身上搜钥匙时 , 两人之间的亲密触碰令气氛陡然上升至一个暧昧的层面 。 韦某的眼神也晦暗不明 , 他的心中已经在酝酿着歹意 。
原来 , 韦某根本不像他说的那样对女人不感兴趣 , 他其实早就对马女士觊觎已久 , 不过由于马女士是有夫之妇 , 他一直不敢出手罢了 。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 他也在聚会上喝了不少酒 , 放大了内心的邪念 。 当他把马女士抱进卧室后 , 手便开始不老实了 。
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 , 31岁邻居送她回家 , 趁丈夫外出爬上床 。 就在他对马女士实施WX之时 , 马女士半梦半醒间确实也有了一些感觉 , 不过她却误以为面前的人是丈夫 , 所以没有反抗 。 就在这时 , 马女士的丈夫加班回家 , 推开卧室门便看到了让他目眦欲裂的一幕 。

马女士丈夫本以为自己撞见了出轨现场 , 不过当他一拳揍向韦某的时候 , 马女士也因为声响而悠悠转醒 。 看着自己衣衫不整的模样 , 再看看狼狈的韦某 , 她什么都明白了 , 哭哭啼啼地钻到丈夫怀里 。
韦某看到马女士的丈夫立马就害怕了 , 他多次道歉 , 称自己不应该把她灌醉、用强 。 马女士的丈夫终于明白 , 自己的妻子遭到了不法侵害!他赶紧报了警 , 此后韦某供述了自己作案的事实 。
韦某的行为 , 已经涉嫌QJ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回顾东莞女子参加聚会喝醉,31岁邻居送她回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QJ论 , 从重处罚 。
QJ妇女、JY幼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韦某将马女士灌醉后 , 趁着马女士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 , 欲对其实施QF 。 不过他的行为达到未遂结果 ,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是犯罪未遂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韦某的行为尚未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 , 最终被免于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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