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四兄弟因为遗体停放问题发生争执,老四持刀将三哥杀害,将三嫂砍伤,然后自杀身亡


刘氏四兄弟因为遗体停放问题发生争执,老四持刀将三哥杀害,将三嫂砍伤,然后自杀身亡



【刘氏四兄弟因为遗体停放问题发生争执,老四持刀将三哥杀害,将三嫂砍伤,然后自杀身亡】“真是人间悲剧!” , 广东茂名 , 刘氏四兄弟的母亲去世 , 因为遗体停放问题发生争执 , 老四持刀将三哥杀害 , 将三嫂砍伤 , 然后自杀身亡 。 原来 , 4兄弟和父母住在一栋自建楼里 。 母亲去世后 , 父亲和三哥希望把母亲遗体停放在老四家的大厅 , 遭到拒绝后 , 老三和老四发生争执 , 老四用砍刀将老三砍伤 。

后在村委会的协调下 , 由老四支付老三9.5万元赔偿 。 可到了付款的日子 , 老四没凑齐钱 , 居然跑到三哥家残忍将三哥杀害 , 将三嫂砍伤 。 然后喝下农药不治身亡 。

据村民介绍 , 老四常年在外地以种菜为生 , 此次回来照顾生病的母亲 , 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 而老四的房子是祖屋 , 加上父亲还在世 , 他们家的大厅属于公用 。 而老三和老四一直有矛盾 , 这次因为母亲遗体停放问题彻底激化后发生悲剧 。

本是同根生 , 相煎何太急!按理说 , 老四从外地回来照顾母亲 , 也算是个孝子了 , 母亲遗体停放在他家大厅 , 也是子女该做的 , 何况父亲还在世 , 也是这个意见 , 那他为何做出如此冲动的事情呢?

也许正是因为和三哥的矛盾由来已久吧?如果不是三哥提议把母亲的遗体放在他家大厅 , 也许就没事了 。 所以不排除在这个问题上 , 三哥的说辞也有欠妥当的地方 。 但无论如何 , 也不至于要砍伤三哥 。 既然都调解了 , 因为拿不出钱就要杀死三哥?

老四的行为 , 无疑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而且导致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 根据《刑法》232条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但是 , 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 , 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 , 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 , 应酌情从宽处罚 。

具体到本案 , 老四即使其自杀 , 仍可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 。 但是 , 犯罪后自杀的 , 不再追击刑事责任 。 虽然刑责可免 , 但民责难逃 , 如果行为人有遗留财产 , 要以其财产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

有人说 , 如果老四砍伤老三后 , 被警方依法处理 , 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

的确 , 老四用砍刀砍伤三哥 , 极有可能达到轻伤 , 那么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 警方会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

但是 , 毕竟是亲兄弟 , 还是以和为贵 。 所以 , 村委会出面进行调解 , 也是份内之事 , 并无不妥 。 但是没想到的是 , 老四居然走了极端 , 把三哥杀死 , 然后自杀 。 母亲的遗体还没处理 , 老三和老四先后身亡 , 真是个人间悲剧 。

本案也再次提醒大家 , 家和万事兴 。 家庭之间、邻里之间 , 只有和睦相处 , 才能少生事端 。 而冲动是魔鬼 , 终会害人害己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