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己喝酒喝死的,凭啥要我赔偿!”( 二 )



且小黄在发现小莉出现异常后 , 积极施救 , 亦属尽到了足够的救助义务 。 因此 , 结合小黄的过错程度及小莉的自身原因 , 酌情认定由小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经核定 , 本案损失共计为1412061元 , 由小黄赔偿10%即141206.10元 。 另外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 共计151206.10元 。

小黄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认为自己并无任何过错 。 一审判决提出的“交往安全义务”并无法律依据 , 不能因其与小莉存在情侣关系 , 便苛责其承担不合理的注意义务 。

另外小黄还说 , 本案没有进行尸检 , 无法查明小莉的具体死因 。 死亡证明书上虽记载酒后猝死 , 但并不能据此认定其死亡的具体原因 , 也无法证明是否与饮酒有关 。

而小莉生前有离婚史 , 受过严重的感情伤害 , 之后又长期于宵夜、酒吧饮酒以麻痹自己 , 不能排除小莉有轻生的念头及行为(如服药自杀)造成其死亡 。

但二审法院认为小黄并无证据证实其主张 , 最终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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