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存在论:存在是潜在的概念在区别中互为他物不断规定就是向他物的过渡,哲学是唯一能对存在发问的科学


黑格尔的存在论:存在是潜在的概念在区别中互为他物不断规定就是向他物的过渡,哲学是唯一能对存在发问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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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存在论:存在是潜在的概念在区别中互为他物不断规定就是向他物的过渡,哲学是唯一能对存在发问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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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是仅仅潜在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各个规定是存在着的规定 , 它们在它们的区别中互为他物 , 它们的不断规定就是向他物的过渡 。 ”这是黑格尔在存在论开篇对存在的解释 , 这段话中的“互为他物”和“向他物的过渡” , 是容易产生疑惑和误解的 。
存在论中的这种抽象的流变性 , 若所述说的是感性认识、感性材料等则还是比较易于理解的 。 但这里“互为他物”和“向他物的过渡”所描述的是存在论的“各个规定” , 即存在论中的诸范畴 。

在这里可以发现内容与原则的一致 , 若将感性的东西理解为质料或对象 , 则在其之上的存在论范畴 , 实际上同样遵循了其内容的原则 。
在存在论中 , 范畴的流变在性在“有无之辨”中体现得尤为充分:存在范畴是一个独立的全体 , 但存在向无的过渡却是一个直接的过程 , 对这一过程反思 , 可以说存在与无是“互为他物”的 , 但这种“互为他物”又与本质论阶段的“相互映现”有根本不同 。
在相互映现中 , 两方面的存在是保持着的 , 但在存在论中若过渡到别物 , 则某物不再成为某物 , 而是完全将自身扬弃到了他物那里 。
【黑格尔的存在论:存在是潜在的概念在区别中互为他物不断规定就是向他物的过渡,哲学是唯一能对存在发问的科学】
对于黑格尔的这段话 , 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范畴与对象、内容的相一致不仅在存在论阶段如此 , 在本质论与概念论中也如此 。 二是“辩证”在这里只具有最基本的、最消极的含义 , 进一步地说 , 所谓“辩证”其自身也是有着“辩证的”发展性的 , 而这发展性是由内容所决定 , 而并非由方法自身所决定 。
“存在论”一词中“存在”的来源是与哲学、思想悬置自身的特性分不开的 。 亚里士多德将形而上学界定为探讨“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说 , 这一界定暗含了存在不能作为一个抽象的静态的东西 , 真正的形而上学仅回答“什么存在”是不够的 , 还要回答“存在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
如黑格尔所言 , 哲学不具备其他学科可预设一些前提的便捷 。 不过 , 哲学是唯一能对存在发问的科学 , 也是唯一能将存在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

在存在论阶段中思维对存在发问 , 这是一种主观角度的说法 , 但到了《逻辑学》正文部分的存在范畴、纯存在范畴时 , 这时的存在就具有客观方面的意义了 。
作为与定在、自为存在相并列的存在范畴 , 主要指在客观领域自身纯全同一的大全的存在或客体 , 这个意义的存在之下的纯存在、无、变易或许只有说法上的不同 , 在客观上指的是同一个东西 。
与存在范畴相比 , 纯存在则主要是从思维、逻辑的角度上设定的范畴 , 那么纯存在似乎能在语言的领域 , 有更多的思辨性的发挥 , 但当然也可以从客体的方面去理解 。

综上 , 存在论中的存在、存在范畴、纯存在范畴就可理解为 , 在以下三个方面各有侧重或对应关系:哲学与《逻辑学》方面的 , 客体方面的 , 纯思维自身方面的 。
不过根据上一段中对内容与原则相一直的论述 , 这三个存在其实也有着根本的一致性 , 而这一致性是通过对存在概念的演绎 , 而在具体内容上得以体现的 。
对于存在论中质、量、度这一划分结构 , 黑格尔在《逻辑学》的附释中有一段比较精炼的解释:质首先是与存在同一的规定性 , 两者相同到这样的程序 , 以致某物如果失去其质 , 就不再是某物 。 反之 , 量则是对存在外在的、与存在漠不相干的规定性 。

存在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 即尺度 , 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 , 是有质的量 。 一切事物都有它们的尺度 , 这就是说 , 它们是在量上得到规定的 , 它们的存在无论怎么大 , 都与它们的性质漠不相关 。
这是对质、量、度三个概念的分别描述 , 但实际上是对于常识中质量度观念的总结 , 而常识中的质量度观念 , 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关于度的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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