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回应“城管拖行艾草女摊贩”事件!


浙江金华回应“城管拖行艾草女摊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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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回应“城管拖行艾草女摊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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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名网友发布了一则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收缴摊贩艾草的视频 , 引发网友关注 。
【浙江金华回应“城管拖行艾草女摊贩”事件!】视频中 , 一名疑似小摊贩的中年妇女因为不同意执法队员收缴艾草 , 死死抱住艾草 , 被拖行到执法车辆附近 , 倒地后仍抱住艾草不放手 。

贩卖艾草占用非机动车泊位阻塞道路的现场照片
记者从网传视频中看到 , 一名中年妇女死死地抱着一捆艾草 , 前方一名执法人员拖着艾草连带着将妇女一起拖向执法车辆方向 。 妇女抱着艾草没有放手 , 被执法人员拖到执法车辆后方时倒在了地上 , 两名执法队员试图将她拖起 , 但未能成功 , 妇女仍死死抱住艾草 , 但无法听清其在说什么 。
记者随后了解到 , 事情发生在浙江省金华市 , 通过视频背景中两家店面的招牌 , 联系上了附近两个商家 。 但商家均表示 , 他们没有亲眼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 , 不好评价和介绍 , 只是听说是城管执法队员在处理占道摊贩 。

第四次劝离当事人的照片(靠墙抱艾草者为当事人 , 与网传视频中不一致原因是当地有温差 , 劝离时着外套 , “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证物时当事人未穿外套)
随后 , 记者联系上了金华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 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 , 此事的确是发生在该局管辖的范围内 , 执法的也的确是该局执法人员 。 但他表示 , 视频有掐头去尾的嫌疑 , 并没有还原整个事情的原貌 。
工作人员介绍说 , 事情发生时间是在端午节前(随后其提供的执法照片显示为6月1日) , 拍摄者是路过的一名路人 。 当天执法队员在进行马路市场的整治行动 , 执法人员已经反复进行了6次劝说 , 但这个摊贩依然不配合 , 所以执法人员才依据相关的法规 , 对其售卖的艾草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

第四次劝离后执法队员再次巡逻到该处 , 当事人又继续在无证经营 , 执法队员第五次欲前往劝导 。 (当事人为靠围墙外灰内红衣着者)
该工作人员出示了当天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并解释说 , 当天该摊贩有明显的占道经营情况 , 其驾驶的三轮车占据了非机动车停放位置 。 执法人员多次劝导 , 让对方不要在此地经营 , 但对方均未予理会 , 依然在此摆摊经营 。 在第四次、第五次劝导之后 , 她仍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上进行售卖 。 工作人员称 , 整个执法过程执法人员都没有对摊贩进行辱骂或肢体上的接触 , 队员一直拿着艾草 , 而该妇女采用“耍赖”式的方法抱住艾草不放 。 即便如此 , 在她倒地之后队员也是试图将她扶起来 。 并且 , 最终艾草也被妇女自己拿走 , 队员们并没有对她进行处罚 。
上游新闻记者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记录视频上看到 , 画面时间应当是在网传视频之后 , 执法人员的确用金华本地方言说:“劝侬多少次了!”最后 , 视频中该妇女起身抱着艾草离开 。

六次劝离无果后 , (从图三可见该处路段仅其一人在无证经营)欲对当事人违法证物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 , 现在执法过程中 , 根据文明执法的流程执法人员通常先采取劝导的方式 , 告知对方这里不能摆摊经营 , 同时告知对方可以在哪里摆摊经营 , 劝导成功是不会对摊贩进行处罚的 , 执法人员只有在劝导无果之后才会进行处理 。 他们会将对方售卖的东西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 登记保存的物品是作为小贩无证无照经营的证据 , 随后摊贩需要到辖区的中队进行处罚 。 周围的群众对马路市场的意见也很大 , 城管执法人员需要保障更多人的利益 。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 在此次执法过程中 , 执法队员们也遵循了相应的流程 , 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违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流程 。 但在执法过程中 , 队员们的确在处理经验上不够丰富 , 出现情况后没有及时停止执法 , 之后被群众摄录后发到网上 。 但网络上的视频有掐头去尾之嫌 , 也没有放出当时的声音 , 所以对执法人员来说是比较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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