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男子宾馆喝“矿泉水”身亡,家属索赔180万元,苏州法院判了( 二 )


但是酒店也确实有管理不当之处 。 除锈剂与水一样无色无味 , 本不该出现在矿泉水瓶里面 , 但是酒店为了节省成本 , 将桶装的除锈剂分装到了矿泉水瓶里面 , 虽然做了标记但是并不明显 , 所以导致老郑并没有发现区别 , 这是酒店管理的失职 。

而且酒店的储物间门上虽然说明了非工作人员不可入内 , 但是当时门是打开的 , 警示标语在房间里面 , 老郑从外面根本看不到 , 所以才会有机会拿到除锈剂这么危险的物品 , 这也是酒店的失职之处 , 因此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 , 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该酒店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 所以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 最后法院判定酒店承担30%的责任 , 赔偿29万元 , 郑平以及其家属承担70%责任 。
酒店和宾馆的饮用水一般会放置在房间内 , 如果必备用品没有了的话找酒店工作人员即可 , 这样可以避免出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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