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5口全是死刑犯,把姑娘囚禁铁笼里,强迫她们卖自己案件( 二 )


小梅在看到周围的景象 , 以及没精打采的“前辈们”后认为 , 如果自己不离开 , 那么迎接她的将会是比死还难受的生活 。 于是在一天晚上 , 她便偷偷从8楼处翻窗逃跑 , 但不幸的是 , 她并没有从这里逃出去 , 还因此被摔成了高位截瘫 。

而王紫绮等人害怕这件事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 在给小梅简单医治后便带了回去 , 从那之后 , 小梅便被他们囚禁在一个铁笼里长达六年!除了小梅之外 , 还有一名女子小莉在他们残忍地迫害中去世 , 而王紫绮等人为了掩盖罪行 , 便偷偷将小莉的尸体进行火化处理 。
但他们的罪恶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 , 在警方对此案进行细致缜密的调查 , 在收集了大量证据和线索后 。 2009年8月7日 , 警方抽调200余名警力 , 对亮点茶楼等多地进行突击 , 一举将王紫绮等人的犯罪集团剿灭 。

在持续追捕中 , 将其他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 即使是逃亡到境外的王婉宁也被捕入狱 。 在2011年4月7日 , 王婉宁的丈夫常量也在多日的逃亡中回国 , 向警方投案自首 。 至此 , 王紫绮等黑恶势力被彻底消灭 , 其中 , 警方查明了刑事案件63件 , 在他们犯罪的过程中导致了一人死亡 , 两人重伤 , 五人轻伤 , 七人轻微伤 , 从中获取不法收益上亿元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迫使他人卖Y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王紫绮姐妹等人为了获取不法收益 , 以囚禁、威胁等多种手段对多名受害人进行要挟 , 迫使受害人从事违法活动 。 并导致多人受伤 , 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手段极其残忍的 , 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严重影响的 , 他们也必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
最终 , 这家人中除了老大哥早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外 , 王紫绮和王婉宁等姐妹四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强迫卖Y、非法拘禁等数罪 , 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人等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