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3岁的小徐因为表演卖力,吸引了一个榜一大哥


山西太原,23岁的小徐因为表演卖力,吸引了一个榜一大哥


文章图片


山西太原,23岁的小徐因为表演卖力,吸引了一个榜一大哥


【山西太原,23岁的小徐因为表演卖力,吸引了一个榜一大哥】山西太原 , 23岁的小徐因为表演卖力 , 吸引了一个榜一大哥 。 该榜一大哥经常给小徐刷礼物 , 礼物数越来越多 , 两人私下就加了微信 , 而后大哥依然出手阔绰 , 多次给小徐转账 。

一来二去 , 大哥追求小徐 , 小徐觉的大哥也不错 , 两人便开始谈恋爱 。 不过 , 恋爱关系刚确定 , 这天来的太突然 , 大哥称路虎车被撞了等理由找小徐借了9万元 , 然后就人间消失 , 再也不见 。



于是 , 小徐立即报警 。 警察迅速出击 , 将大哥抓获 , 发现了大哥经常伪装成大款骗取女网红钱财的事实 , 目前大哥王某已被刑拘 。

那么 , 王某打赏、谈恋爱转账和骗钱 , 在法律上分别如何评价呢?

首先 , 打赏和谈恋爱转账都是为了获得小徐的信任和好感 , 否则小徐绝对不会搭理这个没有实力的吃瓜群众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打赏和恋爱转账 , 从法律上讲 , 均属于无偿的赠与行为 , 这种赠与一旦交付 , 一般不可撤销 。 所谓的交付 , 对于金钱而言 , 如果是现金就是交到他人手上 , 而转账 , 那钱到达对方账户时即为交付 。

就本案而言 , 王某打赏和谈恋爱转账的钱 , 已经交付到小徐手上 , 两人的赠与合同生效且不可撤销 。 交付的钱 , 属于小徐合法所有 , 任何人不得剥夺!

其次 , 王某以修车等为由 , 让小徐转账后突然消失 , 构成诈骗罪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必须要求犯罪者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

对王某而言 , 所谓的车坏了以及生意周转 , 都是子虚乌有 , 这只是让对方打钱的借口 , 他不但虚构了事实 , 还让小徐陷入了错误的认识 。

而借钱不还 , 故意将人拉黑 , 联系不上的行为 , 明显可以推定其就是想占有他所称是借的钱 , 因此王某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

最后 , 对王某诈骗徐某 , 应当如何量刑呢?

根据山西盗窃罪的有关规定 , 王某诈骗小徐9万元 , 属于数额巨大 , 应当判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

当然 , 如果查明王某诈骗其他主播的钱财 , 可以合并计算 , 一并量刑 。

网友问:王某诈骗的钱能够扣除其前期打赏的钱?肯定不可以 , 因为前面已经分析 ,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

对此 , 您怎么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