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恶意的偶遇,引发一场家庭血案( 二 )


在监控中显示 , 在案发时间有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离开黄雅清所在小区 , 经过黄雅清丈夫胡先生的确认 , 男士所骑电动车车和黄雅清的电动车很相似 , 并且在案发之后 , 黄雅清的电动车也确实遗失了 。
警方开始从这台电动车入手 , 很快在二手市场找到了它 , 根据二手市场老板的讲诉很快确定了嫌疑人为王平 , 为了防止他逃走 , 警方迅速来到王平家中将其控制 , 从他家中找出来的一些财物直接印证着他就是杀死黄雅清的凶手 。 黄雅清和王平本就素不相识 , 二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恩怨 , 致使王平要下此毒手?

原来虽然二人互相不认识 , 但是在不久之前 , 他们却因为一个“小事故”有了交际 。 在一个早晨 , 因为一点事情耽搁出门时间的黄雅清 , 急急忙忙地骑着电动车赶往工作地点 , 因为比较慌忙 , 就在经过闲逛的王平时不小心有了一些擦碰 , 当时的黄雅清虽然很急但是因为是自己的过错 , 她停了下来 , 发现王平并没有大碍 , 礼貌地道歉之后就准备继续骑车上班 。 不料 , 本就是混混出生的王平觉得这是一次好机会 , 就拉住黄雅清一定要她赔偿 。 黄雅清一看 , 这不是讹诈吗?急着上班的黄雅清没有搭理王平 , 甩开王平的手说:“滚开点 , 你根本就没事还要钱 , 你这分明就是诈骗 , 自己没本事赚钱就讹到别人身上 , 小心我告到警察局去 。 ”
就这么一句话要原本就因为性格经常被嫌弃的王平顿时心生恨意 , 他认为黄雅清明显就是在嘲笑讽刺自己 , “她看不起我 , 我就要让她付出代价 。 ”2013年11月的某个下午 , 王平尾随黄雅清回到家中 , 用早已准备的尖刀将其杀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王平在此次案件中明显犯了故意杀人罪 , 杀人者应当得到应有的处罚 。 根据案件本身来看 , 被害人与凶手王平某素未谋面 , 并不相识 , 仅仅就只是因为一次普通的刮擦事件 , 就导致凶手尾随行凶 , 虽然事出确有因 , 被害人在那场“小事故”中确有过错 , 但这也不能成为王平就做出如此过激行为的理由 。
【一场恶意的偶遇,引发一场家庭血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 , 却引发了如此大案 , 刚刚新婚一个月就失去妻子的刘先生不断自责 , 想着如果自己能够经常陪在妻子身边就好了 , 当天如果妻子身边有人就绝对不会让凶手有机可乘 。 但是很可惜 , 世间很多事情并没有如果 , 正如黄雅清的生命一样 , 一旦逝去就再也不可能回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