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女子因醉酒坐在人行道一辆电动车旁边醒酒

【广东佛山,一女子因醉酒坐在人行道一辆电动车旁边醒酒】

广东佛山,一女子因醉酒坐在人行道一辆电动车旁边醒酒


文章图片


广东佛山,一女子因醉酒坐在人行道一辆电动车旁边醒酒


必须严惩!7月11日凌晨3时03分 , 广东佛山 , 一女子因醉酒坐在人行道一辆电动车旁边醒酒时 , 竟被一群正在吃宵夜喝酒的男子拿来做“赌注” 。 据目击者称 , 当时这群吃宵夜喝酒的男子打赌 , 谁敢上前去摸一下或抱一下该醉酒女子 , 打赌输的一方 , 就要罚喝五杯酒 。

监控视频显示 , 一名身上橙色衣服的男子上前强行对女子实施猥亵后 , 伸出五根手指非常大声叫道“五杯” 。 示意打赌输的一方 , 需喝下五杯酒 。 事后该男子仍然“意犹未尽” , 欲继续上前猥亵女子时 , 被工作人员制止并报警 。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 目前 ,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事发后 , 有网友们表示 , 不知道女子与什么人喝酒 , 喝成这样 , 难道其朋友都不担心其人身安全的么?出了事 , 同饮人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但大多数网友认为 , 在公安部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大环境下 , 橙色衣服男子及其同行友人 , 竟然胆敢目无法纪 , 以猥亵女性取乐 , 其行为性质恶劣 , 必须严惩!笔者赞同这个观点 , 对于肆意妄为 , 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人 , 不论其是否酒后行为 , 都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 对于橙衣男子的处罚 , 一般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 , 猥亵他人的 , 依照第44条规定 , 处5-10日拘留;如果具有猥亵未满14岁少女、残疾人、老人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10-15日拘留 。 强调一点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明确指出 ,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 , 根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 分别处罚 。第20条对(2)款还明确规定 , 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从重处罚 。 也就是说 , 不论是橙衣男子 , 还是与其打赌的人 , 一个也跑不了 , 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第二种意见是刑事处罚:刑法规定 , 实施猥亵行为使用了强制手段的 , 依照刑法第237条规定的 , 强制猥亵罪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谓强制手段是指被害人想反抗 , 但因受到行为人使用的暴力压制、言语胁迫或其他手段 , 处于不能、无法、不会反抗时 , 被行为人强行实施猥亵的犯罪行为 。 具体到本案中 , 女子当时因醉酒导致其无法反抗时 , 而被橙色男子强行实施猥亵的 。 换而言之 , 橙色男子的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

此罪法条后半段还指出 , 具有当众实施猥亵情节的 ,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所谓当众 , 是指案发地是在大街上、马路上等公共场合 。 本案发生在大马路的人行道上 , 人来人往 , 即具有当众情节 , 故应当在5年以上量刑 。

注意 , 由于橙色男子系与他人经预谋后 , 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 因此参与其中的 , 也必须承担责任 。

至于行为人最终会受到什么处罚 , 要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认定的事实为准 。

最后 , 笔者认为 , 要为敢于制止不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点赞!因为没有他的见义勇为 , 及时出手 , 这群胆大包天的人 , 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