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裸睡,忘记关门遭邻居两次强奸,以为自己在做梦


江苏一女子裸睡,忘记关门遭邻居两次强奸,以为自己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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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子裸睡,忘记关门遭邻居两次强奸,以为自己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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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子裸睡,忘记关门遭邻居两次强奸,以为自己在做梦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 , 人心是难以揣测的 , 人性也是经不起考验的 。 当美丽的诱惑突然出现在一个人眼前时 , 如果理智匮乏 , 恐怕会做出违背原则、违背伦理的错事 。 2013年江苏省常州市发生一起案例 , 女房客在家中L睡 , 被邻居撞见后侵害 , 结果差点又被另一人侵害 。 这起案例给人怎么样的警醒和教训?
事情发生于一个闷热的深夜 。 19岁的打工妹小芳在睡觉时有两个嗜好 , 一是有L睡的习惯 , 二是喜欢开着灯睡 。 时值八月 , 小芳房内没有空调 , 于是睡觉的时候上半身只盖着一层薄毯 , 下半身不着寸缕 。

凌晨 , 附近刚打完牌回家的邻居蒲某路过小芳的房间 , 惊讶地发现她的房门半开着 , 而那层薄毯下的光景令他血脉贲张 。 不过此时的他还有几分理智 , 于是进入房间将门关好 , 推了推小芳问道:“你怎么睡觉不关房门呀?”
无奈小芳当天太过疲倦 , 没有听到问话 。 蒲某见状 , 心想:小芳这么不正经 , “挂空挡”还开着门 , 这等便宜不占白不占 。 于是他又假惺惺地问:“好妹妹 , 你需要我陪一下你吗?”随即掀开薄毯 , 趁小芳尚未清醒之际将其侵害 。
事毕 , 小芳仍旧没醒 , 蒲某本来尚在回味中 , 突然听到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 出于心虚 , 他赶紧溜出了房门 , 刚好与邻居邹某打了个照面 。 蒲某实在是“不太负责” , 不仅没给小芳盖好薄毯 , 甚至还大开着房门 , 结果邹某看到了房内的画面后难以自持 , 也走进去扑到小芳身上 , 正欲对她进行二次侵害 , 恰好此时小芳悠悠转醒 , 看到邹某后尖叫 , 把他吓跑了 。

邹某离开后 , 小芳意识逐渐清晰 , 明显感觉到身体有异常状况 。 她还以为自己被邹某占便宜了 , 于是赶紧报警将其抓获 。 事后 , 小芳称她出租屋的门锁经常自行松动 , 所以给了歹徒可乘之机 。 又因为当天她太过疲劳 , 尽管意识到自己好像被人侵害了 , 但是以为当时在做梦 , 所以并未清醒 。
邹某则称 , 他确实有侵害小芳的意图 , 不过还没得逞小芳就醒过来了 , 真正的侵害者是蒲某 。 警方根据这栋楼的监控 , 确认蒲某、邹某先后进入房间 , 由此将嫌疑人蒲某抓捕归案 。 小芳体内也检测出了蒲某的DNA , 这一切都证实蒲某QJ小芳的事实成立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QJ论 , 从重处罚 。
QJ妇女、JY幼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LJ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江苏一女子裸睡,忘记关门遭邻居两次强奸,以为自己在做梦】(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蒲某侵害小芳的行为已经能够确定 , 问题在于他与邹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LJ)呢?根据法条中第四款可知 , LJ行为是QJ罪的从重情节 , 但是LJ要求所有歹徒都具有共同的犯意 , 即违背受害者的意志前后或同时对受害者实施犯罪 。
蒲某在离开前 , 并没有与邹某达成共同犯意 , 所以无法成立LJ;而邹某身为蒲某、小芳的邻居 , 知道他们两人并没有特殊关系 , 根据正常人的认知和逻辑 , 他在看到小芳熟睡且有特殊的痕迹、房门大开着 , 应当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蒲某做了什么 , 但是他反而萌生了和蒲某一样的念头 , 因此邹某的主观意念是LJ , 只是客观上并未得逞 , 所以属于未遂形态 。
邹某、蒲某的犯罪模型 , 在刑法学上可以称为片面共犯 。 由于LJ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 , 正常情况下来讲 , 两个以上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达成一致的犯罪意图 , 客观上也共同实施了犯罪 , 才能构成LJ 。

共犯有两种特殊情况 , 一是主观意念一致 , 但是在客观上有的既遂、有的未遂 。 这种情况下 , 只要存在损害结果 , 那么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不过在量刑上 , 因为所有共犯起到的作用不同 , 所以依据各自的犯罪情节来量刑 。 (此处理方法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方式 ,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学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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