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一31岁女子不满24岁男友提分手,崩溃后实施物理阉割( 二 )


不懂得体贴 , 忽视了女友的付出 , 在女友流产郁闷之际还只想着网聊 。 但阿颖同样有错 , 殊不知一昧的死缠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来愈多的不耐与厌烦 , 最终感情就这么耗尽 。 而在这段感情走向分手之后 , 不甘分手的她 , 又冲动的持刀了伤害了阿权 。 那么此时问题便不止是感情纠纷那么简单 , 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了 ,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 , 依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 , 构成故意伤害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此案后续的判处结果并未公布 , 如果没能得到阿权的刑事谅解 , 阿颖的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 。 不管阿权是否愿意谅解 , 他们的这段感情恐怕是到头了 , 谁也不想跟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在一起 。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 , 她将来是不是还会因为别的什么再伤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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