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丈夫为寻求刺激与人共享老婆,妻子“假戏真做”终酿悲剧


案例:丈夫为寻求刺激与人共享老婆,妻子“假戏真做”终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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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丈夫为寻求刺激与人共享老婆,妻子“假戏真做”终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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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丈夫为寻求刺激与人共享老婆,妻子“假戏真做”终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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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共有27个情妇 , 丈夫却放任不管 , 这样惊人的事迹出现在电影《风流艳妇》的桥段当中 。

这部影片虽然有重口味之处 , 但是整体而言并不低俗 , 借由被迫风流的一个女人 , 最后为寻找自由而进行抗争 , 向社会发出呐喊 , 女权意识觉醒 。
本以为这样离奇的情节只会出现在影片当中 , 可在现实生活当中 , 一部分人为了寻求刺激也会做出一些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
2013年4月17日下午 , 福建省某市警方在一座废弃的厂房内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 经过鉴定警方确认死者大概死于半个月之前 , 且生前没有受到过任何侵害 。
通过DNA比对 , 最终确定死者名叫刘艳 , 是当地一家外企的员工 。

平日里她都是和丈夫在一起居住 , 那么刘艳失踪如此之久 , 为何他的丈夫迟迟没有报案?
当警方将刘艳死亡的消息告知其丈夫郑浩洋之后 , 他表现得异常痛苦 , 抱着妻子的尸体号啕大哭 。
而正是郑浩洋这一反常的举动 , 让警方感到怀疑 , 似乎郑浩洋对于妻子的死早已预知 , 一切都像在彩排一样 。
因为死者社会关系网较为简单 , 警方首先从她的丈夫郑浩洋开始调查 。
很快 , 民警发现郑浩洋经常和刘艳到酒店开房 , 而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 , 每次他们都会和不同的男子在房间内待很长一段时间 , 而且每次都会进去数量不等的男子 。

警方认定郑浩洋有重大作案嫌疑 , 于是便对他展开了传唤问讯 , 而郑浩洋面对警方的质问 , 最终也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他表示自己为了寻求刺激就产生了共享妻子的念头 , 后来他利用花言巧语诱骗妻子从事这些违法犯罪活动 , 而且频繁带领不同人前去开房共享 。
可没成想 , 刘艳在这个过程当中认识了其中一个参与者王浩 , 一来二去 , 刘艳和王浩产生了情愫 。
从那之后 , 刘艳便对自己的丈夫郑浩洋爱答不理 , 渐渐的 , 郑浩洋也察觉出了妻子的异常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他通过妻子的手机发现他和王浩的暧昧消息 , 郑浩洋一怒之下和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

在这一过程当中 , 他用棒球棍将妻子打晕 , 然后狠狠地掐住她的头部 , 最终刘艳因为窒息而死 , 郑浩洋也因为聚众淫乱罪和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判处死刑 。
本案中郑浩洋的行为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 , 聚众淫乱是刑事案件 , 会根据案件的情节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 , 应当立案 。 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 , 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 。 如果仅有两人 , 不能构成本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 , 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根据法律规定 , 所谓的聚众淫乱罪 , 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 , 具体而言 , 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 。 而且 , 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

聚众淫乱罪 , 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 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
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 , 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 , 它从这个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 , 也可以说它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 所谓公共秩序 , 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
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 , 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 因此 , 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 。 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 , 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 。
(2)旨在调节公共场所秩序的纪律规则 。
(3)旨作维护日常生活中稳定联系和风尚习俗的交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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