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两名男子结伙在青羊区抢劫三轮车司机被判刑!双双有犯罪前科


四川成都:两名男子结伙在青羊区抢劫三轮车司机被判刑!双双有犯罪前科


抢劫 , 都是暴力性刑事案件 , 将面临3年-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者 , 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惩!
本案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罪犯阿华 , 男 , 1963年出生 , 金牛区人 , 有多次犯罪前科 , 罪犯阿财 , 男 , 1974年出生 , 自贡人 , 有犯罪前科 。
阿华与阿财系朋友关系 。
2019年年初 , 阿华交给阿财手铐一副 , 告知其以后可以一起带着手铐冒充警察 , 以卖淫女或给卖淫女拉生意的三轮车司机为对象谋财 。 2019年7月15日下午 , 阿华给阿财打电话 , 让其带上手铐一起出去 。 次日凌晨2时许 , 阿华骑电瓶车搭阿财在本市青羊区石人公园附近磨底河沿街找到驾驶电动三轮车候客的被害人李某 , 要李某带其去找“耍的” 。 问好价格后 , 阿财乘坐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 , 阿华骑电瓶车在旁随行 , 行至磨底河沿街翠庭雅筑小区附近时 , 阿华用电瓶车挡住电动三轮车前轮 , 让李某停车 , 李某下车后 , 阿华让阿财拿出手铐 , 并自称二人系府南派出所警察 , 阿财拿出放置在其上衣口袋内的手铐 , 阿华使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喷向李某脸部 , 同时 , 阿财对李某拳打脚踢 , 李某逃离现场 。 随后 , 二被告人将李某的电动三轮车和放置在车上的手机抢走 。 电动三轮车由阿华销赃 , 共获款800元 , 二被告人平分耗用 。 被抢手机被阿华以500元价格销赃获款耗用 。 2019年7月16日3时许 , 李某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府南派出所报案 。 2019年8月13日 , 阿财在成华区被民警抓获 , 民警从其随身包内查获并扣押了金属手铐一副;同日 , 在阿财的配合下 , 民警在本市成华区抓获阿华 , 民警从阿华随身包内查获并扣押了警用催泪喷射器一个、姓名为董某贵的治安执勤证一个 , 从其电瓶车座椅下的储物格内查获并扣押了金属手铐一副 。 经鉴定 , 被抢电动三轮车在2019年7月16日的价格为900元 。
【四川成都:两名男子结伙在青羊区抢劫三轮车司机被判刑!双双有犯罪前科】
2020年10月27日 , 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阿华有期徒刑8年 , 并处罚金5000元 , 阿财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6年 , 并处罚金3000元 。
宣判后 , 阿华不服 。
2021年3月11日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 , 阿华改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阿财改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 。
法院认为 , 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审判程序合法 , 但量刑畸重 , 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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