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男子偷电缆逃跑溺亡,死者家属索要巨额赔偿,苏州法院判了( 二 )


因此三人并不具有过错 , 既然没有过错 , 那么侵权责任也就无从说起 , 况且三人都不会游泳 , 因此在张某发生意外时 , 他们无力进行救援 , 也没有义务去救援 , 综上所述 , 三人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 张某死亡纯属其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 。

而且在本案中 , 存在过错的应当是张某 , 盗窃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 而且多次盗窃已经满足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 倪某、覃某、尤某与张某的死无关 , 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并驳回张某妻子的所有诉求 。
通过这起案子 , 我们应当意识到 , 小偷小摸的事千万不要做 , 即便是做了也不要害怕承担责任 , 如果在逃避责任的过程中发生意外 , 那么就很有可能丢了性命 , 比起惩罚 , 生命明显要更重要一些 。
【回顾 :男子偷电缆逃跑溺亡,死者家属索要巨额赔偿,苏州法院判了】当然 , 我们在面对此类不法侵害时 , 采取措施制止是正确的 , 但也要注意一定的限度 , 若是因为我们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去阻止 , 那么到最后就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