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高档香烟的“土地爷”

郭红敏

酷爱高档香烟的“土地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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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曾任湖南省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的赵杰,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32.14万元,酷爱某品牌高档香烟的他,收受价值43万余元的高档香烟494条;另有256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滥用职权造成1275万元国有资产流失;他串通投标,涉案工程总额3000万元 。最终,赵杰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获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爱抽高档香烟的局长
赵杰,1963年10月出生,邵东县黄陂桥人,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起任邵东县委办副主任,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兼副局长,后升任党组书记兼局长 。
赵杰在担任邵东县国土资源局领导期间,爱抽某品牌高档香烟,25名行贿者便投其所好,送给他价值43万余元的某品牌香烟共计494条 。
某石化邵东县分公司桥口加油站管理员宁某为获得邵东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2018年的土地整治项目标段,共8次送给赵杰价值6.02万元的某品牌烟卡、8条同品牌硬装烟及价值1.12万元的礼品 。其中,2016年端午节,宁某在赵杰家中送给他4条硬装高档香烟,每条850元,价值3400元;2017年春节,宁某送给赵杰一张10条硬装高档烟烟卡,每条890元,价值8900元;2017年端午节,宁某又送给赵杰同品牌烟卡 。
在赵杰的帮助下,2018年2月底,宁某获得邵东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火厂坪镇的第2标段 。2018年11月,宁某获得邵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灵官殿镇的第5标段 。
杨某为了加速办理湖南某集团公司在邵东开发楼盘的不动产登记证,安排公司人员于2016年底、2017年底、2018年底,分三次送给赵杰3张烟卡,每张烟卡可以兑换10条硬装高档烟,三次共计送给赵杰30条硬装高档香烟,价值2.55万元 。
2016年至2018年,李某在邵东县黑田铺镇进行印刷工业园项目开发时找赵杰帮忙,让他加快批地的速度 。2016年底、2017年底和2018年底,他三次送给赵杰价值2.55万元的30条硬装高档烟烟卡 。邵东县周官桥镇的砖厂老板赵某,为了把砖厂的审批手续办下来,安排公司员工于2017年底、2018年底两次共送给赵杰价值1.7万元的20条硬装高档香烟 。
赵杰除了收受香烟外,还收受宋某等4名工程老板的贿赂共计88万元,及价值1.12万元的其他礼品,以上折合人民币132万余元 。
【酷爱高档香烟的“土地爷”】2010年,在时任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杰的帮助下,宋某顺利地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用地手续办了下来 。2013年10月,赵杰主动提出要将50万元放在宋某处收利息,当时两人约定月息1.5分,每年付息9万元,2015年、2016年、2017年宋某通过银行转给赵杰利息27万元 。
2013年,刘某公司在邵东县承揽了拆迁安置区和宋家塘××产品交易中心这两个项目,在赵杰的帮助下,两个项目的地块顺利批了下来 。为感谢赵杰的帮助,刘某主动向赵杰提出借钱 。2015年2月9日,赵杰通过银行转账48万元给刘某的妻子曹某,同时给了刘某12万元现金,当时两人约定月息2分,按年付息 。2016年,曹某通过银行转给赵杰亲属赵甲15.5万元利息,2017年转给赵甲18万元利息,2019年6月转给赵杰16.5万元本金,共计付给赵杰利息33.5万元 。2019年春节,为感谢赵杰的帮忙,刘某送给赵杰一张10条硬装高档烟烟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18年1月17日,邵东县某公司与邵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两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两宗地的用途为仓储用地 。同年7月18日、8月23日,邵东县国土资源局两次复函县规划局,均因将土地用途由“规划部门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工业仓储用地”而不被接受 。
同年9月27日上午,时任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赵杰召开了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会议 。会上,分管副局长刘某介绍了情况,并说明了以“工业仓储用地”两次复函县规划局,县规划局认为不当,他与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地产股副股长刘甲到省国土资源厅咨询,答复是仓储用地要收取出让金 。赵杰在分管副局长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不顾其他成员的意见与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偷换土地用途概念,将仓储用地随意定义为工业仓储用地,在领导小组会议上拍板确定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
2018年12月29日,邵东县某公司摘牌取得了上述两个地块,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019年8月2日,专案组重新委托司法评估确定,两地块调整容积率应补缴地价款合计647.15万元 。
2017年5月,赵杰授意将邵东县葛家村单独划分为一标段,并取消其他标段工程量,增加到葛家村标段,用已完成的工程顶替,未经法定程序将葛家村标段工程量金额增加到116.88万元,尹某获葛家村标段工程承建权后未实际组织施工,邵东县国土资源局拨付葛家村标段工程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 。
2017年,邵东县杨桥镇、灵官殿镇等6个镇启动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工程总额为3000万元 。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将该项目分为12个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的工程量在100多万元至300多万元不等 。范某通过他人介绍结识赵杰 。赵杰同意将6个镇的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投标代理工作交给范某的公司 。范某邀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中标后转给赵杰指定的人员承建,中标公司仅收取管理费用 。该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后,范某为了感谢赵杰,送给他两万元现金 。
截至2019年6月,赵杰个人及家庭财产资产总额为710.13万元,他能够说明来源的有348.16万元,有256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四罪并罚获刑9年
2019年6月13日,赵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邵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由洞口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6月18日,他被洞口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1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9月11日被刑拘 。
2019年12月,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提篮子”“打牌子”典型案例,其中有赵杰为亲属“打牌子”提供帮助的问题 。2021年1月,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赵杰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问题 。
赵杰涉嫌犯罪一案,调查终结后,经指定由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向洞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并证明其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作为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在履职时越权违法作为,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应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2020年12月18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
赵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主要理由是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和串通投标罪,请求撤销原判,改判4年以下有期徒刑 。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 。一审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
2021年2月19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编辑:薛华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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