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是神经过程中有重要作用


意识是神经过程中有重要作用


有一些则源自对研究意识时我们应当采取的程序的误解 。 对意识的研究必须承认第一人称 , 或主观的立场 , 这一点与物理学不同 , 物理学是对意识和感知进行假定 , 然后从上帝的角度来看问题 。, 须假定研究对象的心智过程与我自己的类似 , 然后必须设计各种实验程序来检验受试者的报告 , 寻找其神经或心理反应的一致之处
【意识是神经过程中有重要作用】
这样得出的意识理论不能违反已知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定律 。 特别是 , 它必须承认物理世界是因果封闭的——只有力和能量才能具有因果效力 。 意识是神经过程的属性 , 其本身不能在世界中有因果效力 。 意识作为一个过程或蕴含的属性 , 是通过具有特定结构和动力学的复杂神经网络的进化产生的 。 在意识涌现之前 , 必须进化出特定的神经构造 。 这些构造导致折返式互动 , 正是折返式网络的动力学为所蕴含的意识属性提供了因果基础 。 进化之所以选择这种网络是因为它们提供了高层次的辨识能力 , 这种能力在应对新奇事物和进行计划时具有适应性优势
意识反映了在无数选择中进行区分或辨识的能力 。 这些区分不到一秒就能完成 , 而且不断变化 。 作为现象体验序列的意识必然是因人而异的 , 它与个人的身体、大脑以及各自与环境的互动经历密切相关 。 这种经历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两个个体 , 即使是双胞胎 , 都不会有一样的意识状态 。 事实上 , 即使是同一个人 , 两个意识状态相同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 根据这种观点 , 没有底层的神经变化就不会有心理变化 , 但反过来则不一定 。 许多神经变化对由感质所反映的神经状态的现象特征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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