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90后男子二审被判刑10年6个月,那么这个人到底犯了啥罪?


浙江台州:90后男子二审被判刑10年6个月,那么这个人到底犯了啥罪?


害人之心不可有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在未核实网友的真实身份 , 切莫单独约会 , 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
本案发生在浙江台州 , 宁波两地 。
罪犯严某 , 1991年出生 , 宁海县人 。
2018年9月15日 , 严某与被害人1约好在宁波市宁海县某酒店约会 , 当日二人在酒店内 , 严某用药物氯硝西泮致其混随后 , 当晚通过支付宝转走被害人1人民币10001元 , 案发后 , 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1相关经济损失 。
2018年11月10日 , 严某与被害人2约好在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一家旅馆约会 , 当晚 , 严某用同样的手法转走被害人2人民币18000元 , 案发后 , 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2相关损失 。
【浙江台州:90后男子二审被判刑10年6个月,那么这个人到底犯了啥罪?】2018年9月23日 , 严某与被害人3约好在宁波市宁海县某酒店内约会 , 次日凌晨 , 严某以同样的手法 , 窃取被害人3人民币5000元 , 案发后 , 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3相关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2018年10月18日 , 严某与被害人4约好在宁波某酒店约会 , 当晚趁其熟睡 , 转走其人民币4000元 , 案发后 , 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4的经济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2018年10月27日 , 严某与被害人5约好在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某酒店内约会 , 当晚 , 严某以同样的手法窃取被害人4人民币15000元 , 案发后 , 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5经济损失 。
2018年11月14日 , 三门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了杨某 , 在其浙B号牌小车内查获一个白色药品 , 内含若干白色药片 , 经鉴定 , 瓶内含有氯硝西泮成分 。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其犯抢劫罪 , 盗窃罪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2019年12月3日 , 三门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严某犯抢劫罪 , 盗窃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刑7年6个月 , 并处罚金3万元(已缴纳510元)
宣判后 , 严某提出上诉 ,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 , 起诉指控被告人严某在2018年10月18日抢劫被害人4及2018年10月27日抢劫被害人5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原判对该两笔事实认定错误 , 造成定性错误 , 量刑不当 , 请求依法纠正 。 出庭检察员亦持相同观点 。
严某上诉称 , 其并没有对被害人下过药 , 其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 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2020年5月26日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 , 严某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三万元;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 。
法院认为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三次采取投放安定类药物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 , 又两次趁他人睡着之际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 。 被告人一人犯两罪 , 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 被告人已退赔全部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 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要求改判盗窃罪的意见与事实和法律不符 , 不予采纳 , 抗诉机关及出庭检察员的部分抗诉、出庭意见成立 , 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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