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无极!强奸报案引出母女“共侍一夫”,给17岁女儿买催情药( 三 )


张艺说 , 通过婚介所介绍见到老王后 , 都是女儿李丽一个人联系老王 , 拿到的钱都是女儿自己花的 。 她从来没有要求过 , 这些都是自愿的 。
找不到李丽本人 , 内心感受不明 。 在检察官口中 , 记者了解到 , 李丽并不是她母亲所说的那样 。
“李丽个子很高 , 成熟丰满 , 但言谈举止却没有外表那么成熟 。 ”首席检察官孙丽燕说 , “她告诉我 , 她母亲知道她和继父的关系后 , 想让她摆脱继父 , 于是她被母亲牵着去结婚 。 我妈带她结婚 , 她就去 , 一点意见都没有 。 ”据公诉人分析 , 张艺之所以默许女儿与继父的关系 , 并带女儿找有钱人结婚 , 与王亮拥有的一个摊位有关 。 因为王亮曾经说过 , “我在西柳有一个床子给张艺的朋友做银行抵押 , 结果被骗了 , 为此我们经常发生口角 , 张艺就对我说她和女儿以后挣钱养活我 。 ”
尤其让检察官震惊的是 , 老王在和李丽的关系中 , 曾说李丽性冷淡是因为她在发生关系时反应冷淡 。 为了不让老王跑了 , 张艺和王亮亲自示范教授女儿“床上功夫” 。 在张艺的供述中 , 记载了她为此买过春药 , 让17岁的女儿吃了后和继父发生性关系 , 但发现吃药没有效果 。 所以张艺和王亮用实际行动给女儿们做了示范 。
“面对妈妈的行为 , 李丽不仅没有恨妈妈 , 反而觉得很正常 。 ”主诉检察官孙丽燕认为 , “这也反映了李莉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张艺的行为已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 , 判处张艺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婚介所的老板也因介绍他人卖淫被判处5个月拘留 。
12月7日 , 铁东法院的一名法官来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 , 宣布了这一判决结果 。 因为刑期是从张艺被羁押之日算起 , 所以张艺在宣判后被当即释放 。

对话母亲
记者:你现在自由了 。 你有什么计划?
张艺:我觉得法院判7个月有点轻 。 我责任重大 , 我要在那里待三年 。
记者:你的责任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想出来?
张艺: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在哪里 。 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 , 也不知道我现在该做什么 , 我也不想面对我的家人 。
记者:分开这么久 , 为什么不想面对家人?
张艺:法院判我聚众淫乱 。 我去了看守所 , 不知道他会对我怎么样 。
记者:你不知道你因为介绍女儿卖淫被判刑?
张艺:我没有介绍我女儿卖淫 , 我只是去带她征婚 。 怎么能算介绍卖淫呢?
记者:你知道你女儿现在在哪里吗?
张艺:我不知道她在哪 , 也找不到我女儿 。 我在心里想念她 。
记者:你觉得你女儿会讨厌你吗?
张艺:我觉得她不会恨我 。 她可能不理解 , 但她可以重新开始 。
记者:听你这么一说 , 我感觉你并不认为自己犯了罪 。
张艺:我觉得我没有违法 , 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犯罪 。 我觉得去婚介所很正常 。 所有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因为我运气不好 。
采访结束后 ,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 身上只穿了套运动服的张艺仍旧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 , 只是觉得该去王亮那拿回自己的身份证 。 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 王亮早已经拿着棉衣等在那里 , 两人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 , 而是默默地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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