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施暴嫌犯全部落网,罪名决定判多久,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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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所以称之为具有文明的精灵 , 那就是已经褪去了动物身上的野性 , 具有了人类所共有的道德观念 , 看到他人受苦受难心里会产生一种同情心 。
这次唐山暴力分子残忍地围殴几个手无寸铁的女生 , 就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同情 , 人们纷纷表示自己的愤怒 , 希望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 正是人同此理 , 情同此心!
那么 , 从法律上来说 , 应当如何评价才能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呢?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 , 内行看门道 , 可能大众的心情都是很愤怒的 , 恨不得坏人都能够消失是最好的 , 但是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 , 不能随意处罚人 , 哪怕是对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 , 也要师出有名 , 用法律的话来说 , 就是【罪刑相适应】!最终还是要让犯罪分子心服口服 。
今天就不讨论民事赔偿责任了 , 因为这个是必然要赔偿的 , 因为大众更加关心这类社会危险分子的下场 , 更加关系我们生活环境的安全问题!
也许大家更关心他们会被多少年 , 其实要关心他们被判多少年 , 还是由如何评价罪名来决定的!
首先 , 这几个男子的行为 , 有两个非常显眼的罪名 , 那就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1.【寻衅滋事罪】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施暴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身体损害 , 同时 , 也更加对公共场所的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 从《刑法》角度评价 , 由于他们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 , 所以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 。
这个《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 其实是流氓罪的改良 , 有点兜底罪的意思 , 有很多无法评价的罪名就可以通过这个罪名来惩罚 , 它专指行为人肆意挑衅 , 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一些侵害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 结合这些人的行为 , 也是可以评价为此罪的 。
重点来了 , 此罪的量刑上面 , 如果触犯本罪的 ,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不过这是此罪名的基本刑法的量刑 。 如果情节严重的 , 量刑会有所不同 , 那就是本罪的情节加重犯 。
因为根据《刑法》规定 , 由于打人者的行为属于多人滋事 , 且已造成涉事烧烤店周围的秩序严重混乱 , 打人者将会被处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站在我个人角度 , 结合现在社会的恶劣影响 , 金宝每日说法认为 , 这些人在居民生活的公众场所 , 多人组成团伙对几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施暴 , 可以评价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
2.【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 , 如果暴力伤人导致轻伤 , 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 一般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是基本刑罚 。
如果女孩子通过伤情鉴定达到了重伤的结果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 所以说伤情鉴定非常关键 , 能够决定对犯罪分子的惩罚结果 , 这个一定要把握好 。
3【故意杀人罪】
这几个施暴者如果在店内的行为如果是想教训一下女孩的话 , 那么在店内其实已经达到目的了 , 此时此刻 , 他们仅仅触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而当他们把已经失去抵抗的女孩们拖到店外继续实施暴力时 , 此时的主观恶性和客观伤害性都升级了 , 特别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 那就是一个暴力分子向躺在地上女孩的头部用脚踢、踏 , 而且非常的用力 , 持续时间也不短 。
有很多网友认为 , 从客观上来说 , 这是一个足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级别的行为 , 而从主观意图来说 , 根据社会一般观念 , 行为人应当明白此行为具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危险 , 明知这个结果还这样做 , 这是一种犯罪的故意 。 所以无论从客观还是主观 , 此时行为人的罪行已经升级为【故意杀人罪】 , 只不过最终没有造成女孩的死亡 , 犯罪形态是【未遂】
在量刑上 , 触犯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而未遂的结果会在量刑上有所从轻或者减轻 。 但是还是会高于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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