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广东惠州一女子醉酒遭“捡尸”,网约车司机自首:我当时控制不住


回顾广东惠州一女子醉酒遭“捡尸”,网约车司机自首:我当时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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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广东惠州一女子醉酒遭“捡尸”,网约车司机自首:我当时控制不住


“捡尸”一词 , 相信大家不会陌生 。 近年来因酒醉遭人猥亵、强暴的女性数不胜数 。 因此 , 广大女性朋友 , 特别是应酬较多的女性朋友 , 在外喝酒一定要注意 , 不要酩酊大醉 , 这样很容易遭受“捡尸” 。 遭受性侵犯不是小事 , 生命安全更是大事 。

据广东省惠东县法院7月31日消息 , 日前发生在当地的一起强制猥亵案件已经审理完毕 , 涉案网约车司机佟某因将醉酒乘客背到宾馆开房并猥亵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佟某的这种行为就是俗称的“捡尸” 。 据检方指控 , 佟某在2019年年初 , 在使用自己的网约车接送醉酒女子黄某的过程中 , 起了色心 , 无法控制自己的情况下 , 将熟睡中的黄某带至宾馆进行猥亵 , 后佟某经过思想斗争后投案自首 。
黄某当日在惠东县某酒吧喝酒 , 酩酊大醉后 , 黄某的朋友使用她手机叫了一辆网约车 , 而这辆车的司机就是佟某 。 接单后 , 佟某前往酒吧门口接黄某 , 并按照订单行程将黄某载至惠东县某小区门口 。

到达后 , 黄某下车呕吐 , 佟某欲送她上楼 , 但因黄某意识不清无法将她送回家中 , 随后佟某带黄某到惠东某宾馆开了钟点房 , 并将黄某背到房间 。 在房间内 , 佟某欲火中烧 , 随后趁黄某醉酒熟睡的情况下对黄某实施了猥亵 。 事后 , 黄某感觉被捡尸 , 随即报警 。
惠东县法院一审认为 , 佟某利用黄某醉酒之机 , 违背妇女意愿强制猥亵妇女 , 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 佟某身为网约车司机 , 系公共交通运输的服务者 , 趁乘客醉酒之机猥亵 , 会造成社会公众对网约车的恐慌 , 社会危害性大 , 应予以从重处罚 。 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
那么 , 女性如何防止自己被“捡尸”呢?遭遇“捡尸”后怎样才能最终让坏人受到惩罚呢?首先要加大防范意识 , 女性在社交场合尽量不饮酒 , 同时对陌生人的饮料也要加强注意 , 尽量不要喝 。 遇上劝酒的不要逞能或不好意思拒绝 。

其次 , 不要单独进入娱乐场所 , 如果万一要去 , 最少带上一个以上的朋友 , 无论在哪里都要和朋友在一起 , 不能拉开距离 。 在上洗手间的时候 , 一定要和朋友一块去 , 因为这些地方声音嘈杂 , 呼救未必管用 。 遇到有人言辞骚扰 , 一定要直接拒绝 , 并尽快离开 。
如果万一喝醉怎么办呢?就像本案中的黄某 , 虽然也是和朋友一起 , 但却没有逃过网约车司机的“捡尸” 。 女性在喝醉后 , 有可能会躺在街上 , 也有可能会在某一个封闭的空间内 , 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 如果遭遇直接“捡尸”是可以起诉为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的 。
上述两罪构成 , 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贞操权 , 而表现的手段是强制性的 。 在女性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利用其他手段侵犯妇女的贞操权 , 如 , 利用妇女酒醉之际 , 熟睡之际进行性侵犯 , 应当视为违背妇女意志 。
【回顾广东惠州一女子醉酒遭“捡尸”,网约车司机自首:我当时控制不住】但同时也提醒广大妇女 , 要懂得自爱 , 因为虽然你有喝醉的权利 , 但自己也要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 。 女性在注重自我安全防范的同时 , 最好滴酒不沾才是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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