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轨邻居5年,为长期厮混共谋杀死丈夫,落网后互相推责( 二 )



本案中 , 如果方某与闫某在事前无共谋的情况下 , 只是单纯提供锤子给闫某 , 且知道闫某欲用来杀人的 , 则方某仍与闫某形成共同犯罪 , 为帮助犯 , 系从犯 。 问题是 , 方某不仅与闫某事前共谋杀人 , 且方某直接参与杀人过程中 , 因此 , 方某也为正犯 。 本案中 , 方某与闫某为共同正犯 , 均负故意杀人罪主犯的刑事责任 。
闫某则认为 , 两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 不是故意杀人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 , 共同犯罪各参与人的主观内容易认定 。 问题是 , 在事前无共谋的情况下 , 各参与人基于概括的故意实施行为 , 有的人可能基于杀人的故意参与共同犯罪 , 也有人基于伤害的故意 , 在不轻信口供的情况下 , 要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内容 , 就要发挥构成要件的主观规制机能 , 即构成要件内容决定着行为人的主观内容 , 当行为人行为时认识到所有构成要件内容时 , 就具有犯该种罪的主观故意 。

具体来说 , 要站在现在角度尽可能还原案发现场 , 根据案发时行为人各自的行为、使用的工具、打击的力度及频度、打击的部位等 , 综合判断行为人的在实施杀人行为还是伤害行为 , 就本案来说 , 用橡胶锤打击被害人头部 , 虽然不容易形成外伤 , 但有致人死亡的高度危险 , 且两人对被害人采取掐脖子、堵嘴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加害 , 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也不是伤害行为 , 应类型化为杀人行为 。 从构成要件的这些内容也可以认定方某与闫某具有杀人故意而非伤害故意 。 因此 , 方某与闫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女子出轨邻居5年,为长期厮混共谋杀死丈夫,落网后互相推责】结语:人们常说“自古奸情出人命” , 一桩桩因此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 无不在警示着:男女一旦步入婚姻殿堂 , 就应积极响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互为忠实义务的呼吁 , 出轨、婚外情是对法的严重违法 , 也是导致一起起家庭悲剧的重要原因 。 本案中 , 方某与闫某最终因自己的行为走上了犯罪道路 ,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漫长的监狱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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