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图片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保护的法益:本罪保护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 性自主权包括 1、是否发生性交的决定权;2、关于性交具体条件的决定权 。 如 , 性交时间、地点、对象等条件的决定权 。
情形1、卖淫女拿到嫖资 , 却不提供任何服务 , 并找借口要离开 。 嫖客不同意 , 强行发生性交 , 构成强奸 。 双方的卖淫协议属于非法协议不受刑法保护 。
情形2、卖淫女同意包夜服务 。 后半夜其借故要离去 , 嫖客不答应强行发生性关系 。 构成强奸 。 包夜服务这种非法协议不受刑法保护 。
情形3、卖淫女同意与张三、李四发生性关系 , 但要求分别进行 , 而张三李四不答应 , 强行同时发生性交 , 构成强奸 。
情形4、乙女同意与张三发生性关系 , 但要求避开月经期 , 张三却不答应 , 在乙女月经期强行发生性交 , 构成强奸 。
情形5、乙女同意与张三发生性关系 , 但要求去旅店开房 , 而张三不答应 , 坚持在舞厅卫生间发生性关系 , 构成强奸 。
【卖淫女拿到嫖资,却不提供服务,此时强行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情形6、乙女同意与张三发生性关系 , 但要求使用安全套 , 而张三不答应 , 强行发生性关系 , 构成强奸 。
推荐阅读
- 非法经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吴勇工作室却能全身而退
- 研究生嫖娼拍摄不雅视频,强行发生关系后抢走数千元嫖资
- 回顾:男子宾馆与失足女约会,大白天喊叫连连,隔壁崩溃报警
- 男子嫖娼折腾小姐5次,醒来发现对方是男人报警,怒而报警诈骗
- 江苏徐州:1男1女因情感纠纷遭蓄意报复,行凶男子二审仍获刑13年
- 湖南女主播给榜一大哥们发淫秽视频百余部,获利百余万,终被抓!
- 南宁年轻女主播被抓,进行色情表演与传播污秽视频,打赏获利10多万!
- 男子隔离回来懵了!村里人都说他嫖娼被抓去拘留了
- 2015年江苏男子拿亡母600万存单取款,被银行没收:假的不予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