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命案”后续进展:主犯抢劫杀人被判处死缓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命案”后续进展:主犯抢劫杀人被判处死缓


抢劫 , 无疑是暴力性刑事案件 , 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的 , 都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决 。
本案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 。
罪犯吴某州系江西人 , 1982年出生 , 2002年7月18日深夜21时许 , 经吴某州的提议 , 同案人吴某(已判刑)与吴某州一起去到东莞市石碣镇某巷 , 对独居于此的72岁的老人黄某进行抢劫 , 遭到黄某的反抗 , 两个人遂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水管 , 西瓜刀猛击黄某头部致其昏倒在地 , 抢得黄某身上的手机一部 , 镶玉金戒指一枚和现金人民币900元后逃离现场 , 赃物赃款两个人共同分用 , 黄某次日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 经过鉴定 , 黄某系头部被钝器击打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

配图
案发后 , 同案犯吴某被抓获归案 , 并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 唯独吴某州长期潜逃 。
直至2018年10月8日 , 吴某州才落入法网 , 另据查明 , 吴某州曾经有盗窃前科 , 因此案于2018年10月8日被刑拘 , 2018年11月14日被逮捕 , 现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
2019年11月30日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 吴某州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4.87万余元 。
一审宣判后 , 吴某州不服上诉 , 在审理过程中 , 吴某州申请撤回上诉 , 2020年6月29日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 , 准许上诉人吴某州撤回上诉 , 并按死刑复核程序继续审理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后 , 依法核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州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命案”后续进展:主犯抢劫杀人被判处死缓】法院认为 , 被告人吴某州无视国法 , 与同案人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在抢劫共同犯罪中 , 吴某州提议抢劫 , 抢劫过程中与同案人吴某一起持械共同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 , 起主要作用 , 系主犯 , 其犯罪手段凶残 , 后果严重 , 属罪行极其严重 , 论罪应判处死刑 , 但鉴于吴某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有悔罪表现 , 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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