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要活到105岁,还要我签名才能把钱拿出来?”看到保险条款差点晕了


“是不是我要活到105岁,还要我签名才能把钱拿出来?”看到保险条款差点晕了


“是不是我要活到105岁 , 还要我签名才能把钱拿出来?”河北廊坊 , 女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10年期的保险 , 每年要交五千元 , 还差一年的时候 , 女子仔细查看了合同条款 , 看到有一条条款的内容差点没晕过去 。


徐女士是一名会计 , 平时很注重健康 。 这天上班 , 同事在讨论购买保险的事情 , 徐女士一起过去凑热闹 , 听同事说一只保险很好 , 期限也短 , 就10年期 。 徐女士听了同事介绍就有点心动 , 于是就跟着同事买了一份 , 每年是5000 , 只需要买10年 。

【“是不是我要活到105岁,还要我签名才能把钱拿出来?”看到保险条款差点晕了】
刚买的时候 , 徐女士因为是跟同事一起买的 , 具体的合约细则她也没有仔细看 , 这不已经买了9年 , 还有一年就买完了 。 于是徐女士这天刚好得空就把保险的合同细则拿出来看下 , 了解下保险金是怎样领的 。



当徐女士看到合同有一条条款的时候 , 气得差点就原地爆炸了 。


合同条款是这样写的:本条款规定 ,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岁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
按照字面意思 , 徐女士就认为 ,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购买的这笔保险金要等到她105岁的时候才可能拿到 , 徐女士就郁闷了 , 自己能不能活到105岁还是个问题 , 何况应该就没几个人能活到105岁吧 , 这保险不就纯粹坑人吗?




所以这个合同条款的意思真的是如徐女士理解的那个意思吗?但其实从保险法律的角度来看 , 徐女士还真的是理解错了 。


《保险法》里面有具体说明 , 保险期间是指即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 , 也称保障期 。 即保险合同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 。 它不仅是保险合同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责任期限 , 也是保险公司计算保费的重要依据 。


根据以上说明 , 那么徐女士的合同条款是保险期限在105岁时终止 , 也就是说协议中的被保险人是徐女士 , 在她年满105岁后将无权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 领保险金的条件应在协议中另行规定 。


换言之 , 这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期限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保险金的时间 。

一般来说 , 保险期限 , 也叫做保险期间 , 保险单所提供的保障期限 。 即从保险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时间 。 也就是说是从合同成立之日起开始算至合同规定的时间点终止 。


徐女士于2013年签署了该协议 , 那么该保险期限将从2013年开始起计算 , 一直持续到她105岁为止 。


面对这样的条款 , 别说徐女士会理解错 , 相信普通的民众也一样可能会理解错 , 对此 , 个人认为保险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这种责任体现在对徐女士的对条款的意思曲解上 , 保险公司与徐女士签订的协议的时候 , 就应该对其作出详细易懂的说明 。 这是《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在营销业务时的义务 。


在这种情况下 , 保险公司的说明就来得有点晚 。 幸运的是 , 由于迟到的解释并没有给徐女士带来实际损失 , 因此也不再追究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


据保险公司称 , 只要徐女士缴纳了10年的保险 , 无论她是否已年满60岁 , 她都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计划收到相应的保险金 。 但当徐女士年满105岁时 , 她将无法领这笔保险金 , 因为保险期限已经终止 。


这个事情能如此快得到解决 , 可能会有徐女士把自己的情况发到网上的原因 。 但这件事同时也提醒我们 ,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 , 有问题一定及时跟你对接的保险人员了解得清清楚楚 , 也不要跟风购买 , 适合别人的保险 , 不一定也适合自己 , 不然可能就会出现徐女士的情况 , 稀里糊涂买了一份保险 , 到需要出险的时候可能这不能保那不能的情况 。 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在推销业务的时候能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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