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街头出现令人恐怖的一幕:一男子当街持锤子连续暴力捶击一女子头部!


江苏苏州街头出现令人恐怖的一幕:一男子当街持锤子连续暴力捶击一女子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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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街头出现令人恐怖的一幕:一男子当街持锤子连续暴力捶击一女子头部!】
江苏苏州街头出现令人恐怖的一幕:一男子当街持锤子连续暴力捶击一女子头部!


5月23日 , 江苏苏州街头出现令人恐怖的一幕:一男子当街持锤子连续暴力捶击一女子头部!
据目击者称 , 施暴男子骑车逆行 , 将女子所驾驶的红色轿车左前方大灯撞碎 , 保险杠也损坏严重 。
男子与女子协商不成 , 发生争执 。 女子见损失严重 , 便准备报警处理 。 随后男子便从车上拿下一把锤头 , 暴力锤击女子头部 。 甚至在女子倒地后 , 继续连续锤击 。

目前警方已经将行凶男子控制 , 受伤女子送医救治 , 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明明是自己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 , 不仅不愿担责 , 还如此暴力行凶 。 即便对事故责任承担有分歧 , 完全可以等待交警裁决 。 何故如此暴力呢?
从目击证人反应看 , 事故是由施暴男子进行引发 , 基本可以判断事故责任将全部由男子承担 。

本身受损车子并不是什么豪车 , 就算全部担责赔偿 , 也赔不了多少钱 , 完全是一个民事赔偿的问题 。 可男子的暴脾气彻底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从视频看 , 男子的暴力程度令人发指 , 也让人胆寒 。 其行为无非涉嫌两个罪名: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
1、如果男子仅具有伤害的故意 , 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损害 , 则对其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2、如果男子施暴时是以杀死对方的主观为目的 , 不管被害女子最终是否死亡 , 其都将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或未遂) 。

则将按照《刑法》二百三十二条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终如何定性 , 最关键的就取决于男子施加暴力时的主观状态到底是伤人身体还是取人性命?
而这种主观除了行凶者自己的供述外 , 更多的是基于客观方面的情况来判断 , 如双方矛盾程度、施暴工具、施暴部位、暴力情节、伤害结果、有无持续暴力等等?
本案中目前尚不知晓被害女子的伤势情况 , 但是从视频所反映出来的施暴过程看 , 男子暴力手段非常残忍 , 使用锤头凶器 , 专门击打头部要害之处 , 并且是连续击打 , 在女子倒地后依旧持续击打头部 。
而作为一个正常行为能力人 , 应当知晓人的头部遭受如此暴力的伤害 , 是很可能造成死亡的 。 施暴男子当然也知晓这一点 , 仍然施加如此暴力 , 充分反映了他是具有杀死对方的故意 。
因此 , 我们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量刑 。 如果被害人最终死亡 , 其将构成杀人的既遂 , 依法可判处死刑;如果被害人最终未死 , 而这又是出于施暴者意志外因素 , 其构成杀人的未遂 , 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
具体到底如何 , 还有待警方细致全面的调查 。 但不管结果如何 , 对于如此暴力 , 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 , 都应该予以严厉的惩处!
对此 , 你认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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