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救人,反被讹?”一名男子好心地拨打了120、110,帮男子进行求助


“好心救人,反被讹?”一名男子好心地拨打了120、110,帮男子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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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人,反被讹?”一名男子好心地拨打了120、110,帮男子进行求助


“好心救人 , 反被讹?”5月22日 , 江苏南京 , 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 , 自己不慎撞到路边石墩上 , 直接飞了出去 , 额头出血 , 意识不清 , 昏倒在地 。 在路边等网约车的陆先生 , 看到这个过程 , 没敢到跟前去 , 但仍然好心地拨打了120、110 , 帮男子进行求助 。
在等120、110的过程中 , 又来了一个骑着电动车的男子 。 这个男子说自己是受伤男子的朋友 , 一口咬定受伤男子之所以受伤 , 肯定是陆先生搞的鬼 。 网约车来了以后 , 陆先生上车准备离开 , 这名男子竟然一把拽住后车门 , 不让车离开 , 还说“就是你们搞的!”

网约车无奈停了下来 , 这名男子又跑到车前面 , 拦着不让离开 。 之后 , 网约车司机、陆先生与这名男子产生争执 。在救护车、警车到场以后 , 双方还是争执不下 。 这名男子又拿出手机 , 说要再叫几个人 。 无奈之下 , 陆先生和对方到附近加油站看了监控 , 确认受伤男子是自己撞的 , 与陆先生无关 。 但这名男子和赶来的其他几人还是不行 , 非要陆先生的联系方式 , 最终陆先生没给 。
在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后 , 陆先生和网约车司机离开现场 , 被耽误了快一个小时 。 (九派新闻)

这事儿确实有点让人生气 , 毕竟明明是做好事 , 却差点被讹 。 但想一想 , 作为男子的朋友 , 看到朋友头破血流的躺在地上 , 怀疑是与旁边的人有关系 , 又好像确实不能说有什么大错 。 但这样又可能会产生一个误导:“不是你撞的 , 你为什么要报警?”非常不好 。其实 , 这件事里 , 真正错的应该是查看监控以后 , 确认真相以后 , 这些人仍然不肯罢休的态度 。 因为在之前没有搞清真相的时候 , 产生怀疑是可以理解的 , 但如果在发现真相以后 , 还是不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道歉 , 不对陆先生的好心表示感谢 , 反而不依不饶 , 这就真的让人寒心了 。
那么 , 在这件事里 , 受伤男子朋友的做法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呢?这是碰瓷事件里最常见构成的罪名 。
所谓敲诈勒索 , 是指以威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强行索要钱财的行为 。
在这个事件里 , 男子朋友在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 , 拦着不让陆先生离开 , 这种行为可以理解 , 由于其没有向陆先生索要钱财 , 也不具备明知陆先生不需要赔偿却仍然索要钱财的非法占有目的 , 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 。

但是 , 如果在查看完监控之后 , 这几人仍然索要钱财 , 不给钱不让走 , 那就构成敲诈勒索了 。 不过 , 这个行为在这件事里还不存在 。那么 , 陆先生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 好心没好报吗?
当然不是!
一方面 , 陆先生拨打急救电话的行为 , 是一种好意施惠行为 , 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 , 如果因此产生了损失 , 相应的损失应当由作为受益人的受伤男子支付 。
另一方面 , 受伤男子的几名朋友 , 虽然其行为可以理解 , 但其在并没有看到陆先生有关的情况下 , 一口咬定事情是陆先生搞的鬼 , 并拦着不让陆先生走 , 这是明显存在过错的行为 , 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给陆先生带来了名誉损失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这几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包括赔偿因拦住陆先生给陆先生造成的损失 , 对给陆先生名誉带来损坏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 。
最后 , 相信这类事情只是一起偶发事情 。 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 , 作为路人的我们 , 该伸出援助之手还是要伸出援助之手 。 而受到帮助的人 , 也要及时表示感谢 , 才能让友善互助的良好风尚得以传播 , 让每个遇到困难的人都能得到帮助 。
【“好心救人,反被讹?”一名男子好心地拨打了120、110,帮男子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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