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性侵案


北京顺义: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性侵案


值得警惕!北京顺义 , 发生了一起性侵案 。 15岁男孩小张青春叛逆 , 不知不觉间有诸多不良习惯 , 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在家 。 没有上学的他也没有去另外学习一门技艺 , 为之后谋生所用 , 反而与父母吵闹不断 。 面对父母的管束 , 小张更是采取离家出走、自残等极端方式反抗 。

一圈操作下来 , 小张的父母屈服了 , 放任他在社会上游荡 。 在这青春懵懂的年纪 , 小张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小欣相识 , 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 小欣的到来 , 让小张感觉到有人沟通的温暖 。 之后 , 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

双方父母发现后 , 虽然对两人进行教育 , 但依然未能阻止他们继续发生关系 。 管教无效后 , 小张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 近日 , 顺义法院认定小张构成强奸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

考虑到小张父母对其失管失教的情况 , 法院向小张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其实 , 发生这样的事情 , 双方的父母都难辞其咎 , 都对自己的孩子教育不周 。

前述家庭教育指导令来源于《家庭教育促进法》 , 是法律责令办案机关在遇到父母无法应对孩子教育的时候 , 让父母在政府的指导下学习如何教育孩子 , 好让孩子回归正途 。

可能有网友疑问 , 小张都没有满16周岁 , 为何仍然会构成犯罪?那是因为他涉及的是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强奸罪 。

我国《刑法》规定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所以 , 根据前述规定 , 即使小张只有15岁 , 他也是强奸犯罪中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 。 至于与其发生关系的小欣是自愿的 , 小张也构成强奸罪的原因是小欣是幼女 。

在法律上 , 幼女的生理及心理条件均不成熟 , 为了保证幼女健康成长 , 我国《刑法》便限制了幼女处分自己性权利的自由 。 这种自由的限制是出于保护的目的 , 也是法律家长主义在《刑法》中的反映 。

所以 , 即使他们是两情相悦 , 小张同样构成强奸罪 。 我国《刑法》规定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其实 , 在一定条件下 , 小张是可以不构成强奸罪的 。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 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不认为是犯罪 。

注意前述不构成强奸罪的条件 , 偶尔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 。 但本案的小张已经不是偶尔与小欣发生关系 , 而是频繁发生 。 发生之后 , 实际上也对小欣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严重后果 。 所以 , 小张不满足前述条件 , 最后还是被定罪处罚 。

本案的发生提醒广大家长 , 健康的教育方式需要循序渐进 , 不能等到问题出现之后才想起来解决 , 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

我们需要把对子女的教育放在首位 , 经常与子女保持沟通 , 了解子女的身体及心理变化 ,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做出最大努力!

对于本案 , 你怎么看呢?
【北京顺义: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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