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否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行政主体序列的最低一级 ,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行政主体资格 , 能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 。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 , 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 。相比较而言 , 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 , 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 , 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 。
【街道办事处是否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 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 , 开展活动时 , 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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