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酒店陪客为夫还债,丈夫见她与顾客越雷池,怒索赔100万败诉


妻子去酒店陪客为夫还债,丈夫见她与顾客越雷池,怒索赔100万败诉


胡姓女子上酒店作陪为丈夫郑男还债 , 郑男发现她与酒客范男传暧昧对话 , 尾随她外出更拍到两人停车在同一家旅馆门口 , 气得提告并对两人连带求偿100万元 。 法院认为 , 照片无法证明胡、郑2人一起入住 , 且从事酒店业不免须与酒客保持暧昧关系 , 相关对话也是个人人格自由展现 , 难认有侵害配偶权 , 判郑败诉 。

判决指出 , 郑男与胡女结婚后 , 因郑负债 , 她开始上酒店陪侍 , 负担家计并清偿债务 , 由郑男每天接送上下班 。
郑男看妻子信息 , 发现她两天前谎称到板桥工作 , 却与酒店认识的范男过夜 , 且对话内容十分暧昧;胡女说「那有想我吗」、「我一直担心怀孕这件事情」、「今天晚上可以好好抱抱」 , 范男则回:「我应该要戴厚」、「会很想你」、「你已经住进我的心里了」、「爱你哦」等 。
郑男看了脸绿 , 之后又发现妻子晚间外出 , 便尾随她至一家旅馆前 , 发现胡女骑车与范男停在附近路边 , 且妻子进去旅馆后 , 直到隔天上午才回家 , 拍照存证后提告 , 要求2人连带赔偿100万元 。
胡女及范男均否认有交往 , 称仅是酒客关系 , 虽有暧昧言词或亲密行为 , 仍属酒店工作性质 。
法院认为 , 郑男照片无法证明胡、范2人一起入住旅馆且深夜共处一室 , 而酒店公关陪侍者因工作需求 , 不免需与酒客保持暧昧及联系 , 以获取客人青睐持续消费 , 对话尚无悖常情 , 郑男既已同意她上酒店 , 难认有破坏夫妻间圆满幸福 。
【妻子去酒店陪客为夫还债,丈夫见她与顾客越雷池,怒索赔100万败诉】法院审酌 , 除了深夜共处一室等逾越分际的行为外 , 与他人交往不论程度、已婚与否、是否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念 , 均不侵害配偶权 , 至于暧昧对话、聚餐等 , 则是个人人格自由展现 , 判郑男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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