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从以上规定看,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辞职,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
不过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 。“单位不缴社保”会有多种情形:
一是单位从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单位已给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但一直没有缴费;
三是单位已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后来拖欠,且拖欠时间较长;
四是单位已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近期拖欠,且拖欠时间短,已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缓缴协议 。
如果是第一至第三种情形,员工可以辞职,并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
如果是第四种情形,从表面看,似乎是存在“单位不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但实际上单位正在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并没有劳动违法行为,所以员工是不可以以此为由辞职的 。
其他网友观点对《劳动合同法》熟悉的朋友都知道里面有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也就是“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形,而单位不缴纳社保,正式这些条款中的一条:“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
一、因被迫离职情形来辞职,一定要先想办法固定证据 。对于这种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我们在执行时,一定要先想办法固定证据,防止后续有变卦 。因为对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公司肯定不会主动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一般都是要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才能有结果 。
所以,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形,我们可以在辞职前先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给公司,书面告知公司违反了什么情形,所以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尽量完成辞职该做的手续 。当然,这种情况下,公司肯定不会配合你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对离职影响最大的就是离职工作交接,所以你需要把工作交接写好,并书面告知公司限期安排人员交接 。如果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就属于公司的责任了 。
三,带上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上面说了,公司对这种情形肯定也不服气,所以不会配合你,甚至连你离职工资都不会发给你 。这个时候,你就要带上证据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正常走这些流程即可!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出了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得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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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
楼主你好,单位如果不交纳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而辞职吗?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不应该想到去辞职,第一时间应该想到要求企业单位来正常的补交我们的个人社保,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只要企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来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 。
所以说在劳动合同关系期间存续之内,那么依法来进行维权,相对来说对于自己还是比较有利的,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书提供有力的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处理,所以说无论通过哪种途径都可以有效解决自己的争议,那么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以后,相对来说法律效应就减弱了不少,所以不可取 。
那么我们要求企业单位补交完成社保待遇之后,再提出离职也是为时不晚的,因为本身自己拥有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 。当社保待遇补交完成之后,那么再提出离职,对于自己的根本利益也能够得到一个最有效的保障,因为本身累计缴费年限是我们今后获得养老金待遇的一个重要条件,那么累计缴费年金越长,将来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就会更高 。
【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吗?】感谢阅读,请教我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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