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有视同缴费的说法吗?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叫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

企业年金一般是用人单位自愿给职工建立的 。

不过职业年金特指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国务院发布文件,要求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 。

不管是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年金,都是从建立之日开始计算 。都是实缴制,没有视同缴费一说 。

职业年金的差别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减轻政府压力,可以采取记账制 。等待参加职工转移年金关系或者退休时才使用财政拨款,予以记实 。这也算是一定程度上的视同缴费吧 。

职业年金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建立的,有没有之前的年金呢?实际上也有,一些地区实施养老保险参保交费的时间比较早 。由于缴费基数等其他原因,导致以前的参保缴费基数很低 。所以,国家规定当时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全部记入职业年金 。

职业年金不能一次性提取,只能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或者按照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方法,每月支取 。


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有视同缴费的说法吗?

文章插图

而且这两种年金是领完了之后就不再有的,不会跟养老金个人账户一样国家会拨款予以补齐 。除非我们使用年金购买了终身制的养老保险 。

【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有视同缴费的说法吗?】所以总体来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都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

其他网友观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 。老人(2014年9月30日之前已经退休的)不参加养老保险,与在职人员一起参与退休金调整 。

现在老人与企业退休人员一块(并轨)参加养老金调整,也就是说并没按“老人老办法”办事 。既然老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就应该享受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补充) 。

其他网友观点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

楼主您好,对于职业年金或者是企业年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说法,因为本身来讲这个企业年金相当于一个补充养老保险,那么这个补充养老保险,它本身出台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大概是在二零10年以后陆陆续续的才出差,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给员工购买,他也不是一个法定强制为员工购买的东西,所以说实际上只有极少数的企业才给员工购买 。

当然能够拥有一份企业年金,也就是意味着自己拥有了一份补充养老保险,在退休以后可以多拿到一份退休金的待遇 。我们这个只要是在拥有企业年金的单位工作,那么一直到退休为止,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享受到这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了,但是如果说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之后从这家单位工作离职了 。那么这种情况就很难获得这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除非你再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依然给你缴这份企业年金,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获得这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了 。

所以说这个补充养老金,不但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甚至是你正常享受,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除非是你在这家有补充养老金的单位一直工作到自己退休为止,这种条件才可以享受到这个补充养老金的一个待遇 。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