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副教授嫖娼被抓,遭处罚后不服,反告公安:一夜情不是嫖娼( 三 )


卓教授之所以提出如此多无理的要求 , 是因为在他看来 , 自己与洋妓女艾瑞莎之间所发生的性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嫖娼范畴 。
首先 , 卓教授认为艾瑞莎的职业是翻译而非妓女 , 那既然不是妓女何来的卖淫之说呢?

再者 , 自己作为高校的教授 , 此前兢兢业业工作、本本分分做人 , 从没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 所谓的“嫖娼”也是第一次 , 说自己是嫖客也十分牵强 。
而且 , 当初自己前往409号房间时 , 并非只有艾瑞莎一人在场 , 还有一位更加年轻漂亮的女子芭芭拉 。
如果非要说自己是嫖客的话 , 那为什么自己放着年轻漂亮的女孩不选 , 非要和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行苟且之事呢?

而说到“一夜情”时 , 卓教授更是振振有词 。 他表示:他与艾瑞莎之间并非只是单纯地发生了性关系 。
而在此之前 , 他们之间有过交谈和了解 , 在此基础之上 , 情投意合的二人才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性关系 。 甚至 , 卓教授还表示自己还打算在事后与艾瑞莎长期发展 。
作为一位大学老师 , 卓教授这一番诡辩看似合情合理 , 但实际上他不仅无耻地偷换了“嫖娼”的概念 , 还想当然的曲解了法律的真实意思 。

其实 , 最高法在《关于如何使用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的答复》中 , 曾明确对“卖淫嫖娼”做出过清晰的界定 。
“嫖娼 , 一般是指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 , 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 , 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 。 ”
所以 , 单凭艾瑞莎将卖淫所得钱款如数上交这一行为看 , 二者之间就绝不是什么“一夜情” , 而是不折不扣的卖淫嫖娼行为 。
因此 , 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没有支持卓教授的说法 , 而是依法驳回了卓教授的所有诉求 , 维持了朝阳区政府所作出的复议结果 。
眼看自己的诡辩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 恼羞成怒的卓教授表示不服 , 选择直接上诉 。

然而 , 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没有支持卓教授的说法 , 而做出的终审判决仍旧是维持原判 。
至此 , “能言善辩”的卓教授终于低下了“不屈”的头颅 , 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
法律的严惩俗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 , 反误了卿卿性命” 。 这一事件中 , 想要靠诡辩来脱罪的卓教授其实一开始就已经行差踏错 。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 , 卓教授既没有用高尚的师德来严格要求自己 , 也没有在犯罪行为被发现时及时悔改 , 反而依仗着自己的口才自以为是地开始与法律公然叫板 。
那么这样的人在法律面前能够讨到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

尽管卓教授机关算尽 , 可在两次上诉的闹剧结束之后 , 他要面对的依然是原先的处罚 , 唯一不同的是 , 原先只是通报家属和单位 , 现在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
如果卓教授一开始就知道此举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话 , 那他还会如此固执己见的要与朝阳分局对簿公堂吗?
真正的答案或许只有卓教授自己才知道!
结语其实 , 随着国家法律的逐步完善 , 个人对于一些特定行为的主观认知空间会越来越小 。
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 要知道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界定越清晰、详细 , 犯罪分子在法律面前挣脱、狡辩的可能就越小 。
【56岁副教授嫖娼被抓,遭处罚后不服,反告公安:一夜情不是嫖娼】而这对于我们一直追求的法治社会目标而言 , 就是跨出了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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