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


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


文章图片


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


文章图片


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


文章图片


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


文章图片


“在看到利益的同时 , 也要看到背后的约束;透过现象看本质 , 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就一起组织卖淫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一:大海 , 男 , 1988年出生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无职业 。
被告人二:小慧 , 女 , 1993年2月4日出生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无职业 。
被告人三:小丽 , 女 , 1978年6月30日出生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无职业 。
被告人四:小明 , 男 , 1977年出生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无职业 。
被告人五:小茹 , 女 , 1993年4月11日出生 , 汉族 , 高中文化 , 无职业 。
被告人六:大勇 , 男 , 1984年1月16日出生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无职业 。
以上六人有如下犯罪事实 。
2019年7月至12月间 。
大海招募小慧、小丽、小明、小茹作为助理 。
然后通过网络获取嫖娼人员信息 。

再组织叶某、王某等十名卖淫人员 , 进行卖淫活动 。
其中分工如下 。
大海负责管理和控制卖淫人员 , 并且进行嫖资分成 。
小慧、小丽还有小明 , 以及小茹 , 四人负责协助派单 。
从中赚取提成 。

其中 , 小茹原是大海手下的卖淫女 。
单次发生性关系收费3000元 , 其得1000元 。
包夜收费7500元 , 其得3000元 。
后来因为人手问题 , 所以才做了助理 。

期间叶某等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高达40多次 。
大海违法所得40万元;小慧与大海同吃同住 , 费用由大海负责 。
小丽违法所得2万元;小明违法所得1万;小茹违法所得600元 。

大勇违法所得2800元 。 (负责接送卖淫女)
缺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大海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 , 且情节严重 。
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

而小慧、小丽、小明、小茹以及大勇五人为从犯 。
协助他人实施卖淫活动 。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
在五人协助的共同犯罪里 , 作用皆积极主动 。
【男子组织他人卖淫高达40多次,违法所得40万元】不再区分主从 。

鉴于六人到案后均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退缴违法所得 。
从轻处罚 。
最终做出如下判决 。
大海犯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
小华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小明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小茹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大勇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