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脾气!四川一25岁小伙喝酒时与人争吵被对方持刀捅死


暴脾气!四川一25岁小伙喝酒时与人争吵被对方持刀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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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瞅啥?瞅你咋地…”四川甘孜 , 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不已的故意行凶案件:两名凶手达某(化名)、杨某(化名)都是95后 , 一个24岁 , 一个25岁 , 死者马某(化名)也年仅25岁 。 案发当日凌晨 , 在某烧烤店吃烧烤时 , 达某、杨某与陈某、马某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 后被人劝开 。
达某和同行的李某回到酒店 , 杨某停留在阳辉桥 , 继续与陈某、马某争执 , 并打电话邀约他人过来帮忙打架未果 。 不久之后 , 杨某又使用手机微信联系达某 , 在语音通话中提议买刀 , 购买折叠刀之后 , 两人步行至阳辉桥路边 , 再次与陈某、马某相遇 。
【暴脾气!四川一25岁小伙喝酒时与人争吵被对方持刀捅死】之后 , 两伙人相约互殴 , 杨某因被王某拉住推倒在路边 , 而未及时赶往横桥 。 达某和陈某、马某在横桥上再次发生争执 , 过程中 , 达某用杨某给予的折叠刀将二人刺伤 , 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素材来源于运城大小事 , 笔者稍作整理)

1.年轻人本来就喜欢意气用事 , 再加上喝酒 , 又比较莽撞 , 造成这种难以挽回的后果 , 实在是令人唏嘘!其实 , 就像很多网友所说的 , 这本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 , 但因为一时之气 , 双方冲突在一起 , 并引发了一死一重伤的惨烈后果 , 双方的父母该有多么难受啊…
2.本案中 ,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 , 嫌疑人达某、杨某与被害人王某等人在吃烧烤之时 , 后产生口角之后 , 持刀故意行凶 , 导致一人重伤一人死亡的结果 , 有关行为当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
实际上 , 单纯就客观行为来看故意行凶行为重伤死亡的结果 , 有可能评价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 也有可能评价为故意杀人罪 。 其中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形 。
事实上 , 区分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 ,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作案动机 。 不过正如之前很多案例分析指出的判断主观动机当然也要从客观行为来进行分析 , 比如说嫌疑人攻击的手段部位等等 , 以及引发故意行凶的诱因等因素
这样来看 , 本案中嫌疑人达某、杨某与被害人王某 , 本来素昧蒙生 , 只是在吃烧烤时 , 因为琐事产生口角之后 , 双方意气用事 , 相约打架斗殴 , 最终演变为故意行凶案件 。 这样来看 , 无论是从客观行为 , 持刀刺向对方 , 或者是主观作案动机来看 , 因为琐事引发口角而相互斗殴 , 很难评价为故意杀人罪 , 将其定义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更符合实际情况 。
3.从量刑的角度来看 ,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如下:第一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第二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可以看出 , 嫌疑人达某、杨某虽然不能直接定义为故意杀人罪 , 不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同样也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于死刑 。
与此同时 , 本案中需要考虑的量刑情节包括:第一 , 接到群众报警后 , 将在案发现场等待的达某、杨某抓获 , 如果在之后的侦查调查过程中 , 嫌疑人达某、杨某主动供述作案经过的 , 也是符合坦白的定义 。
第二 , 杨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 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不管怎么样 , 对于嫌疑人达某、杨某来说 , 就因为口角、意气用事 , 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 , 肯定将面临巨大的代价 。 所以 , 老话说得好 , 忍一时风平浪静 , 退一步海阔天空 。 年轻人切勿意气用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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