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鬼才胡志标:27岁身价27亿,30岁娶女秘书,31岁却锒铛入狱( 三 )


2000年4月8号 , 在汕头出差的胡志标突然被当地警方拘留 , 随后在警方的监视下返回广州 。
与此同时 , 广州爱多集团总部 , 胡志标的办公室也迎来了数十名检察官 , 所有相关资料都被带走 , 当天“因病请假”的秘书兼老板娘林莹 , 也自此不知所踪 。

锒铛入狱突如其来的变故 , 让外界人士震惊不已 , 可对于爱多集团高层来说 , 却是意料之中 。
原来早在“阳光行动B计划”失败后 , 胡志标就在思索如何转型 , 然而 , 他从创业之初就赶上了时代的蓝海 , 顺风顺水、万人追捧 , 其商业才能都集中在营销手段上 , 对于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 , 甚至算得上一窍不通 。
1998年底 , 胡志标跳过爱多集团另外两大股东 , 私自挪用巨额资金和本该支付给上游零部件厂商的材料款 , 以妻子林莹的名义成立了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音响设备以及爱多音像有限公司 , 并且利用以往的人脉关系 , 进行了虚假注册 。
1999年开春 , 胡志标与汕头国安、丰悦等四家公司签订了41份购销合同 , 约定四家公司同时向爱多供应超过3亿元的VCD零部件 。

然而此时的爱多 , 由于库存的不断积压 , 根本拿不出流动资金 , 因此这3亿元的货款 , 胡志标并没能如期兑现 。
1999年4月17号 , 广东《羊城晚报》上刊登了由爱多集团股东之一的陈天南发表的“律师声明” , 他以45%的股权联合另外10%股权占有者、爱多工厂所在地的东升镇益隆村 , 讨伐胡志标自“阳光行动”以来的诸多错误决策 , 逼迫他让出爱多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 。
陈天南的律师声明如同一块石子 , 彻底激荡了原本已经波涛暗涌的爱多集团 , 许多代理商和供应商开始公然上门讨要货款 , 一些讨债企业所在的地方法院也纷纷赶来“强制执行” , 珠海法院甚至一度查封了爱多的办公楼 。
爱多危机愈演愈烈之下 , 胡志标被迫辞职 , 以“出差”的名义前往汕头 。

随后 , 爱多营销副总走了 , 电视销售部部长走了 , 售后服务部部长走了……曾经跟着胡志标在短短四年后创造辉煌的爱多核心团队 , 分崩离析 , 大难临头各自飞 。
2000年4月 , 胡志标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汕头警方逮捕 , 不到一周后 , 爱多商标被拍卖 , 一代VCD传奇企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
胡志标被拘留的两年后 , 广东警方才在江苏一家台资企业 , 找到了化名为杨健的胡志标妻子林莹 , 随后将其带回了广州 。
2003年 , 胡志标案一审判决结束 , 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定胡志标犯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并处罚金65万 。
随后胡志标上诉表示不服 ,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 , 认为量刑过重 , 改判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处罚金25万 。

2006年 , 胡志标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 , 提前获得假释 , 妻子林莹也刑满释放 。
出狱后的胡志标三度创业 , 涉足节能灯行业、老本行家电行业、电子商务行业 , 但都没有激起多大的水花 。
一代“标王”自此一改以往高调作风 , 从2010年起免费为诸多民营企业提供咨询 , 希望自己的经验能惠及他人 。
作为一家销售额超过十几亿、员工多达3000余人的大型企业 , 爱多集团始终没有进行过中长期的企业规划 , 甚至直到企业覆灭时 , 爱多连一个切合实际的两年规划都不曾制定过 。
胡志标的商业头脑在创业之初无疑是精彩的 , 可是要保证事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 他却明显缺乏了一定的大局眼光 。

【营销鬼才胡志标:27岁身价27亿,30岁娶女秘书,31岁却锒铛入狱】正如爱多横空出世、挤掉一大批竞争对手一样 , 不谋求进步和创新 , 一味以价格战或者特殊的营销手段来抢占市场 , 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 难以打造属于企业自身的不可复制性、不可替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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