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自愿的,为什么抓我?理由:她有身体原因,所以要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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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自愿的,为什么抓我?理由:她有身体原因,所以要抓你



春天到来 , 万物复苏 , 蛰伏了一个冬天的动植物开复苏醒 。 柳树吐芽、小草返青时 , 是精神疾病复发的季节 , 据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了最新数据 , 截至2017年底 , 全国精神障碍患者达 2亿4326万4千人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超过1600万人 , 而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 。 这个数字确实令人触目惊心 , 时常见之于媒体的群死群伤恶性刑事案件 , 凶手往往是严重精神病患者 。 前不久发生于黑龙江的“男子当场打死女驴友案” , 据现有案情来看 , 大概率也是精神疾病所致 。

抑郁、焦虑及社交恐惧等症状 , 其实或多或少从身边的人群中可见 , 甚至我们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 这些都是精神不健康的表现 ,罹患精神病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 在困难面前不能说服自已 , 就会陷入无休止的情感纠缠中 , 自己不断否定自己 , 久而久之 , 精神状态受损 , 因此 , 不妨多一点“阿Q”精神 , 何尚不是一件好事 。 尤其在没完没了的疫情面前 , 人们生活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困顿 , 在这些难以处理的棘手问题面前 , 更应坚定信念 , 相信没有战不胜的疫情 , 疫情过后 , 必定春暖花开 。 以下从刑法角度 , 谈谈对精神病人犯罪或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 敬请阅读和指导 。
严重精神病人无承诺能力 , 她的同意不阻却犯罪的发生我们来看一起案件:张某与高某于2019年10月举办婚礼 。 结婚前 , 张某和家人就知道高某精神不太正常 , 但是当时并未多想 。 结婚后不久 , 高某却出现了不吃饭、不睡觉的情况 , 家人便决定将其送往县精神康复医院进行治疗 。

三个月未见到的妻子 , 却在出院不久被查出怀孕50天 , 随后 , 县精神康复医院的一名男护工表示他此前和高某发生了关系 。 医院负责人表示 , 二人发生关系系两人自愿 , 家人报警 。
强奸罪是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 违背妇女意志 ,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自主权 。强奸罪的手段行为有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行为 , 这里重点讨论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手段行为 , 无性防卫能力的女精神病患者及程度严重的痴呆者 , 无性的自已决定能力 , 其对性的自已决定权的承诺无效 , 行为人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 , 均构成强奸罪 , 同时 , 与这这类人发生性关系被认为为强奸罪的其他手段行为 。

根据最高法《解答》规定 , 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 , 妇女本人同意的 , 不构成强奸罪 。 意味着一般情况下 ,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具有行为能力 , 其对自已性的决定权的承诺有效 , 行为人与这类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 , 不构成强奸罪 。综上 , 一般情况下 , 行为人与无性防卫能力(无性承诺能力)或严重痴呆者发生性关系且明知的情况下 , 无论妇女是否同意 , 均涉嫌强奸罪;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关系 , 妇女同意的 , 不构成强奸罪 。
本案中 , 护工是否构在强奸罪 , 有待于对高某的司法鉴定结果 。
严重精神病人“犯罪”的 , 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 , 由政府强制医疗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关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管理问题 , 我国刑法从实体法角度 , 规定了强制医疗制度 , 同时 , 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从程度法角度 , 对强制医疗作了较为详细的程度规定 。 以下列举两则真实案件 , 案件中的王某及胡某 , 均实施了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 , 该两人行为时 , 经司法鉴定 , 无行为能力导致无刑事责任能力 , 不负刑事责任 , 由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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