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大爷看病路上“艳遇”大妈,谈好15块“生意”后傻了眼


6旬大爷看病路上“艳遇”大妈,谈好15块“生意”后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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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好了交易价格是15元 , 没想到她居然是小偷 。 ”湖北房县 , 一位60多岁的大爷揣着1070元 , 去往城里看病 。 谁知在路上“艳遇”到了一位大妈 , 二人聊着聊着 , 居然聊出了一笔15元的交易 。

之后二人便来到一处早已准备好的房间 , 大妈贴心地为大爷脱去了外衣 , 然后找了个借口跑掉了 。 大爷左等右等不见大妈回来 , 便准备先去医院看病 。 可当他摸了一下口袋后 , 却发现身上的钱没了 。

【6旬大爷看病路上“艳遇”大妈,谈好15块“生意”后傻了眼】

于是大爷找到民警 , 并把民警带到交易的房间 , 希望民警能把他的看病钱找回来 。 (来源:中国网资讯 , 秒闻视频)

大爷有病在身不去看病 , 居然还想着那种事 , 真是令人无语 。 现在钱没了 , 病也看不了了 , 自己还可能被治安处罚 , 真是太不值得了 。

1、有网友提问 , 大爷确实是有意嫖娼 , 但大妈根本没有卖淫的打算 , 而是为了钱假装卖淫 。 这种情况 , 也要处罚大爷吗?

在司法实践中 , 只要男女双方谈妥了价格 , 即便未发生关系 , 也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 但是这种情节较轻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一般处5日以下拘留 , 或500元以下罚款 。

另外 , 如果大爷是初次嫖娼 , 且认错态度好的话 。 警方也可以决定不拘留 , 只罚款 。

具体到本案 , 大爷已经年过60 , 而且还需要看病 , 身上的钱也不多 。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 , 警方可能就罚点钱 , 意思下 。



至于那位大妈 , 警方可能会对其处罚得相对重一些 , 可能会进行拘留 。

2、本案中 , 大妈以非法交易为诱饵 , 拿走了大爷身上的1070元 。 大妈的行为是属于诈骗还是盗窃呢?

诈骗 ,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 , 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

可是本案中 , 大爷并非自愿交出这1070元 , 而是被大妈偷偷拿走的 。 因此 , 大妈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 应该是盗窃 。

3、既然大妈的行为属于盗窃 , 那构成盗窃罪吗?

在一般情况下 , 只有当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时 , 或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的 , 才构成盗窃罪 。 而湖北省的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 。

因此 , 就本案而言 , 大妈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应对大妈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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