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钱,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


案例: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钱,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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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钱,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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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钱,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


如果你看到地上有百元大钞 , 第一反应是什么?想必很多人会迫不及待去捡 , 但是捡钱也是有风险的 , 几年前一种叫“捡钱包”的诈骗手段横空出世 , 不少人掉进陷阱破了财 。
而这种骗术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人们对天外横财的贪婪 , 2016年上海地铁站里就出现了许多“炸药包” , 也就是遗落的钱包 , 但你准备捡地上的钱包时 , 就会出现一个眼疾手快的人 , 要和你一起分赃 , 他会把你拉倒角落 , 商量分钱的事 。
而这个时候 , 失主就会从天而降 , 将你和“同伴”怒斥一顿 , 随后声称要报警 , 告你们偷窃 , 还会咄咄逼人说让你们去坐牢 。 此时你心里占便宜的小心思立马会转变为心虚 , 这是对方让你拿出所有现金和银行卡对质时 , 为了息事宁人 , 证明自己的“清白” , 大多都会选择乖乖奉上 。
【案例: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钱,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
这是你就完全落入了他们的圈套 , 所谓的失主会要求你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 , 并说清具体金额 , 来证明你没有私吞他钱包里的钱 , 当你说了以后 , 他们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 把你的银行卡掉包 , 在假装相信你 , 让你感恩戴德的撤退 。
只有当你收到银行短信提示 , 得知卡里的钱不翼而飞时 , 才会发现自己被骗了 。 可这时骗子已经消失于茫茫人海 , 即便报警 , 钱财也不一定能全部追回 , 只能闷头吃亏 。
这样的骗术并不高级 , 却恰恰抓住了人无法宣之于口的贪婪和羞耻心 , 这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开花 , 虽然警方端掉了多个诈骗窝点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犯罪分子也得到了严惩 。

但人们对“钱包”的阴影依旧不小 , 所以现在有人看到地上有钱或其他贵重物品 , 也不敢轻易去捡 。
2020年安徽淮北的一条路上出现了散落一地的现金 , 但是路过的人只是打量了几眼 , 无人敢上前去捡 , 害怕是新型骗术 , 可见国民的警惕意识还是提高了 。
李女士也观望了一会儿 , 最后她选择了去捡 , 不过捡之前她也做好了准备 , 让围观群众给她录个视频 , 证明不是她偷抢来的 。 看热闹的群众也大抵是在蹲一个捡钱的结果 , 倒也真帮她录了证据 。
就在众人以为李女士会捡了钱扬长而去时 , 她的操作却让人竖起了大拇指 , 现场除了钱以外 , 其实还有几张银行卡和收费单据 , 其中一张单据上有一串电话号码 , 李女士拨打了这个号码 , 经过确认后 , 号码就是失主的 。

李女士将捡的钱和其他财物归整起来 , 待失主来了以后 , 一起交给了他 。 失主也对其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 围观的群众纷纷赞扬 。 由此也可见 , 公众的道德素养也有了普遍提升 。
拾金不昧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其实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 , 取得不当利益 , 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我国《刑法》第270条也规定 ,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交出的 , 构成侵占罪 。 犯本罪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目前法律规定 ,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人民币5000元 , 只要当事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 , 公安机关就可以给予立案 。 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的情形 。

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 , 失主也可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捡钱的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 如果捡钱的人将钱交给了第三人 , 根据法律 ,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 , 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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