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利用从事足浴工作之便,促成卖淫女和嫖客生意200多单


广东男子利用从事足浴工作之便,促成卖淫女和嫖客生意200多单


俗话说 , 靠山吃山 , 靠水吃水 , 但是靠足浴吃介绍卖淫嫖娼这碗饭 , 着实令人三观震碎 。
广东中山一男子 , 因为之前从事过足浴行业 , 认识了不少卖淫女 , 同时认识了一些嫖客 , 于是他就在中间牵线搭桥 , 赚起介绍费来 。
这样的事情自然为法律所不容许 , 2022年4月2日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 罪名是涉嫌介绍卖淫罪 , 被建议判刑2年9个月 , 因为他促成了200多单卖淫嫖娼之事 , 行为后果比较严重 。
常某某 , 1976年生 , 初中文化 , 个体户 , 贵州省毕节市人 。
常某某原先在中山市三乡镇从事足浴行业 , 利用工作之便与卖淫女和嫖客结识 。 2018年5月1日开始 , 常某某通过介绍卖淫女给嫖客 , 积极居中搓成非法性交易 , 以获取介绍费用 。 现查明常某某介绍粟某甲、粟某乙、余某某、张某某、艾某某、周某某(均另案处理)6名卖淫女成功实施了共计200余次卖淫活动 。

经统计 , 常某某通过介绍卖淫收到卖淫女介绍费29970元 , 微信转账给卖淫女嫖资共4260元 , 结合常某某从嫖客处收取的嫖资 , 统计得出其获利共计33650元 。 2021年9月26日 , 常某某在贵州省七星关区翠西社区草海大道旁创美世纪5号楼七星关区凯渝宾馆被公安机关抓获 , 但归案拒不如实供认全部犯罪事实 。
这不是常某某第一次因这个罪名被抓 , 2012年6月13日 , 常某某就曾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罚金二万元 , 2013年5月5日刑满释放 。 2021年9月2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 , 同年10月22日经批准 , 次日由中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
检方认为 , 被告人常吕明介绍他人卖淫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常吕明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应当从重处罚 。 被告人常吕明认罪认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 可以从宽处理 。 建议判处被告人常吕明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 并处罚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广东男子利用从事足浴工作之便,促成卖淫女和嫖客生意200多单】一个人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 不管这个事情过去了多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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