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你给我生个儿子抵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没钱还 , 你给我生个儿子抵债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没钱还 , 你给我生个儿子抵债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 邻居春明夫妇欠男子张某2700元 , 经过协商 , 由春明的妻子桑某为张某生一个儿子抵债 。 张某和桑某在一起一年多未能生下儿子 , 桑某也回到了丈夫春明身边 。 恼羞成怒的张某将春明夫妇砍杀后潜逃28年被抓获 。 近日 , 该案开庭审理 。 #男子让邻居为其生儿抵债未成杀人#
荒唐至极啊!张某是真的不懂法还是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呢?
本案中 , 张某可能涉嫌两个罪名 。 一个是强奸罪 , 一个是故意杀人罪 。
欠债肉偿 , 为现代法治所不容 。 张某携借款未还之际 , 对春明夫妇进行“胁迫、威逼” , 桑某迫于欠债还钱 , 天经地义思想的压力屈服于张某 , 与张某进行“同居” , 事实上是违背了桑某作为妇女的意志的 。 所以 , 张某构成强奸罪 。
桑某回到丈夫春明身边后 , 张某感觉儿子没生出来钱还没了 , 选择在田间地头砍杀春明夫妇 , 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两个罪名应当依法数罪并罚!
同时 , 本案并未超出追诉时效 。 因为张某杀人后
总之 , 善恶终有报 。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不断进步 , 侦查手段、追逃手段也不断随之进步 。 近几年来 ,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普及 , 有许多陈年旧案被破 , 追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落网 , 依法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
所以 , 自首才是
对此 ,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