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明朝的内阁首辅不能大量提拔亲信篡位?

内阁首辅的定义就是皇上的秘书而已,而且还有六部制约,六部的官员任免都是皇帝决定的,再说秘书有权利培养亲信造反?更何况明朝还有宦官制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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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明朝国家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及明朝内阁制度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

大明一朝,国家政治权力结构如下是:

皇帝、内阁、宦官

1.皇帝是国家权力机构的核心,整个大明王朝的最高元首,核心所在 。手中握有整个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大权,拥有绝对的权威,不容置疑 。他的命令是绝对的真理 。明朝时,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皇帝拥有最高决策权力 。

2,内阁: 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 。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 。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 。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

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

3,宦官:明初内臣不许读书识字 。宣宗以后,渐通文墨,凡每日奏章文书,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分批 。初时规定,批红须遵内阁票拟字样,只是字迹有偶误者,方得改正 。明中叶以后,皇帝多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大权,

【为啥明朝的内阁首辅不能大量提拔亲信篡位?】“批红”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 。故司礼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而不是攫取了相权 。由此可见明代皇帝授权司礼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要太监代为处理国政,还不如说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 。

由此可见,明朝权利运行如下:内阁大臣把治理国家建议意见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通过“票拟”,然后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最后由皇帝做出最终决定 。政策才可以实行 。

总结:明朝是历代封建皇权制度最为完善的朝代,它将皇帝的集权达到了顶峰,而且是有效的监管起来,多方互相作用之下,达到了帝王居中调和的作用,以此保证皇权的稳固 。

明朝废黜了相权,没有了与帝王分权的丞相制度,不过因此而又产生出了内阁、宦官以及皇权,这三种权力,更是因为明朝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以及对于武将兵权的限制 。终明朝276年历史上,也没有出现皇帝被架空的现象 。

所以结论是:在明朝一代,内阁首辅想要提拔亲信篡权夺位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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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首辅,不是丞相 。

明代内阁,从本质上说,只类似于朱元璋废除的中书省部分功能:备份皇帝咨询,提交谏议,分类/预审奏章,草拟处理建议 。

因此,内阁也就是皇帝秘书处,大约等于汉代中朝和唐代中书省,没有决策权亦没有行政执行权 。

内阁首辅,就是中书令,也大约等于清代内阁+军机处的地位 。只有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才相当于宰相身份 。

所以,明代内阁首辅并不能一手遮天 。还别说官员党派复杂,互相监督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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